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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民就业创业10条措施的通知》赣府厅明[2022]35号文件精神,现有农民工刘林秀、郭盛松、汪宣欣申请了一次性创业补贴,经初审和实地考察,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拟给予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人,共计1.5万元,现向社会公示如下:
刘林秀,女,1977年12月出生,丰林镇人,2022年5月16日注册了德安县简艺装饰画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0426MABM9X2T65,在德安县宝塔大道金环星城c3-109商铺,从事一般项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住房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郭盛松,男,1992年5月出生,宝塔乡人,2022年5月18日注册了德安县盛松蛋鸡养殖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0426MABLPKR25D,在德安县宝塔乡九里村十一组,从事许可项目:家禽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鲜蛋零售,鲜蛋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汪宣欣,男,1991年12月出生,车桥镇人,2021年3月23日注册了德安县黄蜀郎鸡公煲餐饮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0426MA39XX5291,在德安县蒲塘路17号,从事一般项目:餐饮、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示时间12月7日-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4333499。
德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