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惠企政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2-0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11249

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2-08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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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23〕6号)文件规定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24年底

一、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其中用人单位费率为0.5%,职工个人费率为0.5%,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二、2023年5月1日起,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设区市,工伤保险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实施期限延长2024年底

三、办理渠道:免申即享。企业无需申报,参保即可享受。

政策咨询电话:

0792-12333

0792-7740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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