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人才专项政策
1、发放人才生活补贴。对企业和社会组织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或“双一流”本科生),三年内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1500元生活补贴。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专科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三年内没人每月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生活补贴。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新引进或新取得正高职称(特级技师)、副高职称(高级技师)、中级职称(技师)人才,三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300元生活补贴。
2、支持人才落户九江。对首次将户口迁移至九江(含集体户口、不包含在校生)的45周岁以下、中专(技工院校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凭当年在九江缴纳社保6个月和落户凭证,三年内每人每年补贴2000元落户补贴。
3、妥善安排高层次人才配偶工作。对在九江工作的省部级杰出及以上人才和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按属地原则可申请同级“对口”安置;配偶无工作且无固定收入的,三年内每人每月按当年江西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咨询地址:德安县人社局411专技股。
咨询人、电话:黎磊 4333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