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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九江市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办法》九才字〔2022〕7号
政策标准:对企业和社会组织全职新引进(2022年7月5日及以后到九江就业创业,下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 “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专科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新引进或新取得正高职称(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副高职称(高级技师)、中级职称(技师)的人才,到九江就业的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和到九江创业并获得申请所在地营业执照满6个月,在申请所在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按下列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全日制硕士、 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500元;“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正高职称(首席技师、特级技师)”每人每月1000元;“专科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每人每月500元;“中级职称(技师)”每人每月300元,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连续不超过3年,因特殊情况中断不补发、不延期。
扶持类型:财政奖补
办理对象:企业
企业特性:不限行业
企业规模:不限规模
责任股室:德安县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股
咨询方式:0792-4339296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申报条件:1.申报对象到九江就业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申报对象到九江创业的,需获得申请所在地营业执照满6个月;2.申报对象在申请所在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申报材料:1. 《九江市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2.申请对象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3.申请对象到九江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申报对象到九江创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4.申请对象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技能等级证书;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2.网上审核;3.网上公示;4.资金拨付;5.办结。
线下办理地址:德安县东风路185号四楼(4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