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德安县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办法》德人才办字〔2019〕16号
政策标准:对新引进(2018年6月14日之后)在德安工作并在当地参加了社会保险(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不超过1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毕业不超过6年),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分别按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给予生活补助,补助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等2022年新文件出来,按新文件执行)
扶持类型:财政奖补
办理对象:工业园区企业
企业特性:不限行业
企业规模:不限规模
责任股室:德安县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股
咨询方式:0792-4339162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申报条件:对新引进(2018年6月14日之后)在德安工作并在当地参加了社会保险(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不超过1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毕业不超过6年),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
申报材料:1.申请对象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2.申请对象毕业证及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3.申请对象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须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原件及复印件1份;4.填写规范的《德安县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申请表》(一式3份);5.填写规范的《德安县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花名册》(一式4份);6.用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2.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股受理审核3.资金申拨4资金打入企业账户5.办结
线下办理地址:德安县东风路185号一楼人社局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