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惠企政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4-2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104808

吸纳城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4-29 16:54
打印
    关联导读:

政策依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

政策标准:工业园区企业吸纳城乡贫困劳动力(退捕渔民)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每吸纳1名按年给予1000元补贴。自然年度内每人可补贴一次。

扶持类型:财政奖补

办理对象:工业园区企业

企业特性:不限行业

企业规模:不限规模

责任股室:德安县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股

咨询方式:0792-4339162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申报条件:工业园区企业吸纳城乡贫困劳动力(退捕渔民)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

申报材料:1.城乡贫困劳动力(退捕渔民)证明材料;2.身份证复印件;3.花名册;4.劳动合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2.就业中心人力资源服务受理审核3.资金申拨4.资金打入企业账户5.办结

线下办理地址:德安县东风路185号一楼人社局综合窗口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