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多次责令永泰纸业负责人何某到我局劳动部门配合调查核实,均未到场,我局依法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整改到期后,我局再次下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并已现场照片用短信电话告知何某,负责人何某拒绝履行和改正。按照《江西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我局将该案移送县公安部门,县公安部门快速审核受理立案并于网上追逃抓获归案。经德安县检察院起诉和德安县人民法院审判,负责人何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有期徒刑六个月,责令支付劳动者颜某等28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