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是隶属于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副科级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城镇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伤、失业保险征缴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与养老金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与养老金发放;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理及养老金发放。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0个。内设股室9个,包括1.人秘股;2.扩面风控股;3.参保登记股;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6.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股;7.企业养老社会化服务股;8.工伤保险待遇股;9.财务和基金管理股。
编制人数小计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5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人数23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3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临时人员0人,退休人员15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39.91万元,较上年减少14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9.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37.96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支付职工生育津贴。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439.91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3.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4.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47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76.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包含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支出1500多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39.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包含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支出1500多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5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长;住房保障支出28.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存基数较上年有所下降。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25.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75.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包含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支出1500多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2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基础绩效纳入预算;资本性支出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39.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37.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包含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支出1500多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8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363.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基础绩效列入预算,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4.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47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76.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包含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支出1500多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2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本级机关运行费71.8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42万元,下降0.5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
2024年预算安排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76.88万元,其中:二级项目2个,涉及资金76.88万元。
(十)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级项目:社保中心各类项目经费
1、二级项目:社保中心2024年助保贷贴息
1)项目概述:社保中心2024年助保贷贴息
2)实施主体: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3)实施方案:通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对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进行打分,确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助保贷贴息补助到位。
4)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安排财政拨款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助保贷补贴总金额≤50000元
社会成本指标:贴息人均最低标准>100元
数量指标:助保贷补贴人员≤50人
质量指标:助保贷补贴率=100%
时效指标:贴息及时性=100%
社会效益指标:贴息社会效益=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助保贷参保人员满意度≥98%
2、二级项目:社保中心2024年业务费
1)项目概述:社保中心2024年业务费
2)实施主体: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3)实施方案:通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对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进行打分,确保业务专项经费落实,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4)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安排财政拨款71.88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保障单位运行所需的业务费=71.88万元
数量指标:保障单位运行在编在职人数23人
质量指标: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时效指标: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及社会保险=12月
社会效益指标:促进单位稳定发展。
满意度指标:在编在岗人员工作满意度>95%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公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费;
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2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预算改革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出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六)财政监察: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七)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八)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