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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全县养老、失业、工伤及补充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养老、工伤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养老、工伤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办全县表彰奖励(不含党内和军队表彰)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以县政府名义表彰的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对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对象进行审核,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任免的人事任免手续。
(七)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组织实施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具体构成为: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5人、参公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制15人、差额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45人,其中:在职人数30人,包括行政人员15人、参公人员0人、全额事业15人、差额事业0人、自收自支事业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5人;德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行政编制0人、参公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制24人、差额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人数22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0人、全额事业22人、差额事业0人、自收自支事业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3人;德安县居保局编制人数为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公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制11人、差额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行政0人、全额事业11人、差额事业0人,自收自支人员0人;德安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编制数13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数21人,其中:在职人数13人,包括全额事业13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3288.85万元:一、财政拨款1365.47万元;二、其他收入1591万;三、上级补助收入50万元;四、上年结转(结余)282.38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度增加80.25万元,增加2.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长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预算支出3288.85万元。
按资金性质:基本支出1442.68万元;项目支出1846.17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度增加80.25万元,增加2.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5.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28万元;农林水支出6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59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度增加80.25万元,增加6.2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有所增加。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9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7.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81.43万元;资本性支出15.79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度增加80.25万元,增加2.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365.47万元,较上年增加84.63万元,增加6.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财政预算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93.8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28万元,增长1.19%。 增长原因德安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任务增加,相应工作经费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2.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89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1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用房1100平方米,其他用房1500平方米。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分别为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三支一扶”工资及社会保险资金,涉及金额251.31万元;德安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贴息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涉及资金1594.86万元。
(九)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二级项目:““““三支一扶””””工资及社会保险资金
1)项目概述:按时足额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障费
2)实施主体: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实施方案:政府安排“三支一扶”项目资金,为“三支一扶”服务人员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保费用
4)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1 年安排财政拨款251.31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质量指标:““““三支一扶””””人员工资发放率超过95%。
时效指标:“三支一扶”人员工资在规定工作日内及时发放
社会效益指标:增加大学生就业人数
满意度指标:“三支一扶”人员工作幸福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级项目: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贴息基金
1)项目概述:为创业贷款人员提供担保贴息资金支持
2)实施主体:德安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3)实施方案:政府安排贷款担保贴息资金,为贷款户提供贴息补助
4)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1 年安排财政拨款607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质量指标:完成民生工程任务,增加贷款总量,带动创业。
时效指标:贷款在规定工作日内及时发放
成本指标:贴息总支出控制在部门预算支出内。
社会效益指标:新增创业担保贷款个体及小微企业发放金额
满意度指标:创业担保贷款中心经办服务满意度
二级项目:就业专项资金
1)项目概述:促进人员就业
2)实施主体:德安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3)实施方案: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
4)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1 年县级预算安排财政拨款987.86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质量指标:各项就业补贴准确发放
时效指标:补贴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到位
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部门预算支出内。
社会效益指标: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确保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目标范围内。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1.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度一致。
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万元,与上年度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度一致。
第三部分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