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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
二、 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经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按德字[2010]9号文,由原德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更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全县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工作,编制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
3、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门人才的规划、培养工作。
4、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研究拟定全县职称改革方案和职称管理工作的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认定),管理全县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和结构比例,负责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聘任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县直各部门实施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研究拟定全县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人才资源的规划、开发工作。拟定人才流动、人事代理、人才市场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全县人才市场,综合管理人才中介机构和人事代理。
7、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和工作福利工作,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津贴、福利制度办法,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共组人员离退休政策法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的办法,并组织实施。
8、综合管理全县政府奖励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审查本县报市以上奖励、表彰的集体和人员,以及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和奖励表彰的人员(包括劳动模范),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的全县行奖励表彰工作。
9、承办县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有关事业。
10、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结合全县实际,拟定相应规定和具体改革方案,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编制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1、组织实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起草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代表县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度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规范。
12、拟定促进全县城乡就业的基本办法和措施,规划全县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全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度并落实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划,制度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13、根据国家办法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并指导,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综合管理就业训练中心及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制度全县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划和措施,制定企业技能职工、社会事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职业只能培训的发展规划及相应规定。
14、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划,拟定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办法,负责劳动合同鉴证、集体合同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仲裁工作,指导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指导企业劳动保障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归口管理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审县级以上企业劳动模范。
15、拟定企事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计划和措施并指导实施,制度职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意见,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拟定全下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方案和全县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实施,审核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集体协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
16、拟定全县养老、事业、工伤等社会保障的实施办法及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养老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17、拟定全县社会保险管理、运营的具体办法并监督执行,对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全县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8、负责全县养老保险统筹单位职工退休(提前退休)、退职的审批,负责职工工伤认可和职工非因工致残哉因病上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19、负责管理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20、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对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的调研、宣传、统计和科研工作,组织建设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络。
2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人数为2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全额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30人,其中:在职行政15人、全额事业15人。另有离休1人。
第二部分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00.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1.9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3.52%,较上年上涨99.1%,原因是2020年含三支一扶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等项目支出26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38.4万元,占本年收入预算总额的26.48%, 较上年增加63.09%,原因是部分商家未及时前来结账。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出预算总额为900.3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38.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60.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2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运行支出638.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13.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32%;商品和服务支出5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7%;其他资本性支出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61.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52%,具体支出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9.9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0.4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6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9.5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财政拨款运行经费预算50.5万元,比2019年减少1.32万元,下降2.55%,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压缩一般性开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所属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县人社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相等;
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下降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与上年相等,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统一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有公车一辆,办公用房900余平方米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