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安县2025年早稻、再生稻生产种植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粮食油料生产工作的通知》(德府办字〔2025〕16号)文件要求,对于种植早稻的主体,机插、机抛、移栽每亩补助标准150元,直播每亩补助标准50元;对于种植再生稻的主体(播种时间在4月10日之前且后期管理并收获第二茬的)每亩补助标准50元。经审核,现将符合条件主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30日。
联系电话:0792-4332930
德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