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8-1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581952

【发放结果】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8-16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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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导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彭山公益林场、向阳山生态林场,牛角湾水产场:

为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引导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加快粮食种植结构调整从更高层次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九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九财建[2021]10号)、《江西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省农业农村厅 省粮食和储备局关于调整完善江西省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赣财建[2021]2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我县稻谷目标补贴发放通知如下:

补贴对象

本县水稻种植户(包括农户、以及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粮食加工以及收购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按照谁种补贴给谁的原则,国土二调耕地范围外种植的水稻面积不纳入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

根据上级下达补贴资金总额,通过核实全县早、中、晚稻种植面积和签订绿色优质稻订单面积以及县政府规定的早稻补贴标准高于中、晚稻补贴标准50%等因素,测算全县早、中、晚稻以及绿色订单种植等补贴单价。

三、发放方式:根据补贴发放清册,通过“社保卡”打卡发放到户。

、发放程序

各乡镇将公示后无异议的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名册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经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后,由财政局将市财政拨付的资金汇入农业农村局指定账户,按确认面积、单价进行发放,结余资金留存下年度核算发放。原则上县级每年1220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有关要求

1、各乡镇制作的发放名册,必须与农户沟通确认,确保发放基础信息准确,并完成社保卡发放输机任务,提交至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提交县财政局审核,各乡镇报送的补贴清册表三、表四要做到印章齐全。

2、各乡镇对工作中出现的误差要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调整,并重新上报名册;对数据不实、影响惠民政策落实、侵占农民利益,造成群众上访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德安县2021年各乡镇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发放一览表

                中共德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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