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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落实中央财政支农政策,更好的做好我县水稻病虫及草地贪夜蛾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数相关工作,对照《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为确保我县绩效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21]16号)、《九江市财政局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九财农指[2021]29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与县财政局协商同意,特制《德安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及草地贪夜蛾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德安县农业农村局 德安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7日
德安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及
草地贪夜蛾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水稻病虫害和草地贪夜蛾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也为有效落实中央财政支农政策,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21]16号)、《九江市财政局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九财农指[2021]29号)等文件要求,对照《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德安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及草地贪夜蛾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贯彻落实“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的理念,实行“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统防统治”的工作机制,以促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提升病虫综合治理能力为目标,突出重大病虫、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大力推进绿色防控,大力推进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全面提升重大病虫疫情应急防控能力和科学防病治虫水平,有效预防控制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发生和蔓延危害,实现农药减量增效,保障粮食生产安全、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 补助内容
1、 补助范围及标准。此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水稻病虫害和草地贪夜蛾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相关工作,资金使用范围为水稻病虫和草地贪夜蛾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警、技术指导培训和推广应用、应急防控服务、绿色防控农药减量示范以及监控设施器械维护。对实施应急防治、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农药减量示范等所需药剂、药械(包括绿色防控物化产品)购置、施药作业及相关公共服务进行补助的,补助标准为每亩次补助10元。开展绿色防控农药减量示范基地创建,按每亩补助80元。
2、 补助对象。一是实施水稻重大病虫疫情及草地贪夜蛾统防统治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二是由农业部门组织开展的应急防治、绿色防控农药减量示范及相关公共服务。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请补助的条件:一是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注册登记;二是水稻病虫害全程承包统防统治服务面积在1000亩次以上的;三是与服务对象没有因防治效果发生严重纠纷。
3、补助方式。可采取物化补助和资金补助两种形式。根据统防统治面积,结合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发生情况和应急防治需要,由农业农村局与财政局确定具体的补助方式。采取物化助的,除用于紧急救灾工作,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做好统一招标采购工作,认真核实防治任务和相关服务协议,确保相关物资在作业前兑现到位,同时健全物资发放和管理制度,建立台帐,采取资金补助的,农业部门要严格核实实施面积,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病虫害突发时,要做好应急物资的订购工作。
4、操作程序
社会化统防统治补助操作程序:(1)申请。社会化服务组织或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向农业农村局提出补助申请(式样见附件1),同时提交本组织登记证以及能反映本组织服务质量、服务能力、服务业绩等证明材料和当年承包防治服务对象名单、面积和合同等相关材料。(2)审核。农业农村局首先核实申请者是否符合申请补助条件(一),并按照全国百强和全省十佳(优秀)以及标准化专业防治组织优先、全程承包服务优先、服务质量优先、服务能力优先的原则,确定符合补助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或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名单。(3)核实。符合补助条件的申请者实施完成统防统治后,由农业农村局植保部门采取抽查方式对其统防统治服务对象、服务面积、服务方式以及是否符合补助条件(二)进行核实。(4)公示。在资金规模范围内,农业农村局根据核实结果拟定给予每个申请者的防治补助面积和补助资金,并在当地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发给社会化服务组织补助确认单(式样见附件2)。(5)下达资金。申请者凭《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补助确认单》向农业农村局申请,经农业部门审核汇总无误后,报送财政部门申请下达补助资金,财政部门根据农业部门的申请及时下达资金。
应急统防统治补助操作程序:(1)确定面积。农业部门根据当地重大病虫发生实际,在财政资金规模范围内,确定应急防治区域及面积。(2)选择组织。选择有大型高效植保施药机械、规模化作业能力强的全国百强、全省十佳(优秀)以及当地服务能力强的专业防治组织。(3)签订合同。农业部门与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病虫应急防治服务合同。(4)实施防治。在防治适期,在农业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社会化服务组织对病虫害进行统一防治。(5)拨付资金。统防统治实施后,农业部门按时组织防效检查,确认达到合同规定效果的,农业部门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财政部门根据农业部门的申请拨付资金。
三、 强化保障措施,确保项目顺利
1、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细化防治任务和措施,规范资金管理,项目督查,核实防治面积等各项工作。
2、加强公共服务。一是要加强信息技术服务,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为政策实施主体提供病虫情报,农资信息服务,切实做好病虫害抗药性监测,加强高效低毒农药推荐,科学用药,轮换用药及综合防控等技术指导,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防治效果;二是要加强现场指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抓好重点区域关键时期的检查督导,在病虫防控关键时期,要派出植保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开展科学防控。要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和实施效果考核,确保统防统治实施过程更加科学、规范和有效。
3、 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遵守《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3]3号)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要强化招标采购过程监管,加强防控物资管理、完善物资发放手续,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资金物资,对申请防治作业补助的,要纳入监管作业平台进行了监管,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并在今后3年内不能再申报水稻病虫疫情防控补贴,对统防统治跨区作业服务的,服务地的农业部门应当协助专业防治组织注册地的农业部门做好跨区作业面积的核实和服务质量的评价工作。
4、 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项目检查指导,及时掌握项目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展、效果评价等情况;一是定期报告项目实施进展;二是加强服务组织信息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上报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三是强化服务组织农药使用监督管理,督促服务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建立田间作业,档案和农药可追溯制度。
附件:
1、 德安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及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 资金分配方案表
2、 农业生产资金(农作物病虫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3、 德安县 乡(镇)专业防治组织/种植合作社补助申请单
4、 德安县 乡(镇)专业防治组织/种植合作社补助确认单
附件1
德安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及
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资金分配方案表
| 补助项目 | 补助内容 | 资金预算 | 
| 一、应急作业费及劳务费 | 完成重大病虫应急防控面积30000亩次,补助用于购买专业防治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等相关主体开展统防统治作业费;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以及公益性防治的药剂费、作业费等。 | 25万元 | 
| 二、绿色防控示范点建设 | 完成绿色防控示范地1个,面积2000亩,补助用于采购绿色防控设备:太阳能杀虫灯、频振式杀虫灯、性诱剂、诱捕器、黄板、配件等。 | 16万元 | 
| 三、技术指导和培训 | 完成人员培训100人次。 | 2万元 | 
| 四、水稻病虫监测 | 监测设备采购、维护、电费、人员管理费等 | 4万元 | 
| 五、草地贪夜蛾监测 | 监测设备杀虫灯及防控物资采购 | 5万元 | 
附件2
德安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防治)
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 专项名称 | 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水稻病虫和草地贪夜蛾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 | ||||
| 中央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专项实施期 | 长期 | ||
| 省级财政部门 | 江西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 ||
| 市级财政部门 | 九江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 ||
| 县级财政部门 | 德安县财政局 | 县级主管部门 | 德安县农业农村局 |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52 | |||
| 其中:中央补助 | 52 | ||||
| 地方资金 | |||||
| 年度目标 | 支持草地贪夜蛾、水稻重大病虫疫情等防控,重发区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重大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面积 | 不少于2.6万亩次 | ||
| 技术指导和培训人数 | ≥100人次 | ||||
| 质量指标 | 防控效果 | 符合防控指标,有效遏制病虫害爆发流行成灾 | |||
| 时效指标 | 救灾资金下拨时限 | 小于1个月 | |||
| 重大病虫防控时效 | 不超过有效防控时期 | ||||
| 成本指标 | 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 | 不超过市场价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纪问题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重大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能力 | 建立2个水稻监测点,50个草地贪夜蛾监测点。监测设备及时修复,早发现早预警早防控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 | ≥80% | ||
附件3
德安县 乡(镇)专业防治组织/种植合作社补助申请单(式样)
| 申请者名称 | |||||||||
| 申请者性质 | □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 ||||||||
| 申请者注册成立时间 | 年月 | ||||||||
| 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住址 | 电话 | ||||||||
| 统防统治作物 | 水稻 | 统防统治总面积:亩 其中全程承包面积:亩 | |||||||
| 统防 统治 情况 | 服务对象姓名 | 所在乡·村·组 | 统防面积(亩) | 全程承包面积 | 联系电话 | ||||
| 早稻 | 中稻 | ||||||||
| 合 计 | |||||||||
注:1、“全程承包面积”是指统防统治中服务方式为全程承包的服务面积;
2、不够填写的可另行加页。
附件4
德安县 乡(镇)专业防治组织/种植合作社补助确认单(式样)
| 组织名称 | ||||||
| 组织性质 | ||||||
| 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住址 | 电话 | |||||
| 统防防治地点 | ||||||
| 核定补助作物及面积 (亩次) | 统防统治作物 | 水稻 | ||||
| 统防统治面积 | ||||||
| 核定补助资金(元) | ||||||
| 植保部门 核实意见 | 审核人签字: | |||||
|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 部门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年月日 | |||||
| 备注说明 | ||||||
 德安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及草地贪夜蛾防治)项目实施方案.pdf
德安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及草地贪夜蛾防治)项目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