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残疾人福利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4-0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8688

残疾人两项补贴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4-0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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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放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德安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1-4级)、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德安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12级)、需要长期照护(持续护理支出6个月以上)的残疾人。特困供养对象除外。

二、发放标准

2025年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10/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0/月。

三、受理程序及材料

1.申请。残疾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乡(镇、场)受理窗口申请,提供居民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复印件,以及个人社保卡账号。也可由所在村(社区)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2.初审。乡(镇、场)人民政府业务窗口在接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报县残联审核。

3.审核。县残联接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报同级民政部门审批。

4.审批。县民政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报县财政部门申请拔付资金。

工作时间: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2:00;14: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德安县民政局 0792-436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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