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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德安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安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草拟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政策,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精减退职老职工救助工作;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健全完善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平台建设;指导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救助机构建设管理工作。
(四)牵头拟订全县城乡社区治理政策规划,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工作,推动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政策,负责乡(镇、场)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乡(镇、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
(六)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
(七)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监督指导慈善活动。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
(九)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
(十)按职责负责民政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按职责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德安县民政局,其中德安县社会救助局、德安县社会福利中心、德安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德安县殡葬管理所、德安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德安县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统一纳入本级部门决算,其中社会福利中心和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经费使用未列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56人,其中在职人员3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5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853.3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96.76万元,较2019年增加50.57万元,增长20.54%;本年收入合计1556.62万元,较2019年增加416.33万元,增长36.51%,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决算金额中增加城市公共设施125万和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70.16万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71.98万元,占94.56%;其他收入84.64万元,占5.4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853.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60.75万元,较2019年增加547.93万元,增长54.1 %,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决算金额中增加城市公共设施125万和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46.08万等;年末结转和结余292.63万元,较2019年减少81.03万元,下降21.69 %,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当年资金使用效率。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887.16万元,占56.84%;项目支出673.58万元,占43.1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4.77万元,决算数为14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5.8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万元,决算数为3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8%,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出含部分2019年结转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1.77万元,决算数为87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37%,主要原因是:年终绩效奖、城乡社区(村)工作者疫情补助等支出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3.5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直接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未列入本单位年初预算中。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2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以前年度未拨付指标文。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2.7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直接支付住房保障支出未列入本单位年初预算中。
(六)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17.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2.5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87.36万元,较2019年减少36.8万元,下降8.68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本年度有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3.69万元,较2019年减少23.2万元,下降34.68 %,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6万元,较2019年减少96.33万元,下降20.8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60万通过大平台支付到乡镇,纳入决算支出数。
(四)资本性支出5.47万元,较2019年减少0.98万元,下降15.19 %,主要原因是:采购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6万元,决算数为9.17万元,完成预算的42.45%,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2.25万元,增长32.5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8万元,决算数为5.3万元,完成预算的41.41%,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94万元,增长57.74%,主要原因是部分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在2020年度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98批,累计接待78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无变化,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8.8万元,决算数为3.87万元,完成预算的43.98%,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31万元,增长8.71 %,主要原因是部分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在2020年度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1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19万元,降低32.9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流浪救助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城乡亡故人员棺木回收”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本年度支出132.5万元,结转结余67.5万元,资金使用率66.25%。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城乡亡故人员棺木回收”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66.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32.5万元,完成预算的66.2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全县当年度及以前棺木回收;二是回收资金发放及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资金预算精准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上年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