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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德安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德安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德安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德安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草拟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政策,并按照管辖权限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精简退职老职工救助工作;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健全完善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平台建设;指导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救助机构建设管理工作。
(四)牵头拟订全县城乡社区治理政策规划,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工作,推动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政策,负责乡(镇、场)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乡(镇、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
(六)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
(七)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监督指导慈善活动。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
(九)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
(十)按职责负责民政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按职责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德安县民政局共有预算单位7个,包括6个所属事业单位,编制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1人;实有人数28人,其中:在职人数28人,包括行政人员1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5人。
第二部分 德安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德安县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88.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7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2.61 %,较上年减少2.93%;上年结转收入373.6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7.39%,较上年增加13.93% 。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德安县民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788.43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0.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3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5.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1万元;项目支出517.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5.6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0.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1.74万元、资本性支出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3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72.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29%;其他支出3.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26.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39%;商品和服务支出184.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3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1.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47%;资本性支出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德安县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14.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61%,具体支出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9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1.7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2.0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德安县民政局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59.33万元,比2019年减少26.4万元,降低6.84%: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德安县民政局预算安排6万政府采购支出,用于办公设备、家具等的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有公车2辆,办公用房2000平方米。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517.64万元,包括:社会救助等业务经费139.91万元、党建经费8.83万元、敬老院经费104万元、流浪乞讨救助资金24.9万元、棺木回收200万元和走访资金40万元,未做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安排。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德安县民政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1.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等;
接待费12.8 万元,与上年相等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8.8万元,与上年相等。
第三部分 德安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五)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