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重点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5-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113393

2021年度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5-09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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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

1、湿地与候鸟保护工作

加强湿地巡护力度。为全面维护我县湿地生态安全,在全县范围内张贴了《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的联合通告》200余份,在2月2日“世界湿地日”、6月5日“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宣传活动,在人员密集的场所张贴海报、发方《湿地知识宣传单》300余份,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300余份。开展候鸟和湿地保护宣教,通过进社区、进村庄、进市场、在湖区有针对性地对鱼塘经营者、水产养殖场所等地开展保护鸟类的宣 传活动,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奖励救护鸟类的人员向社会大力传播保护野生动物的知识和理念,积极倡导健康饮食新风尚,夯实保护候鸟和湿地群众基础。以县林长办为平台,强化野生动物的日常管理和巡护监测工作,专职护林员、护鸟护湿员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积极配合省里对隆平省级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状况评估工作,对隆平省级湿地公园实行一周巡护,并要求各乡镇对湿地斑块做到每月一巡护,全覆盖、不留死角,并且建立好台账,未发现破坏湿地行为,确保我县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生态功能不减退。

2、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大力广泛宣传。利用11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加大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等宣传单500余份,同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2021年共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1只,三有保护动物5只。完成了白云岭香樟移植的报批,自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检查市场200余人次;联合公安、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对全县集贸市场、餐饮酒店、超市进行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禁止食用执法法查,联合执法5次,出动人员60人次,未发现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参加了省局组织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培训。                    

3、自然保护地工作

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相关工作全县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护工作,建立巡护日志和台账,未发现侵占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问题行为,完成了中央巡视整改和整改销号工作, 参加了省局组织的自然保护地培训。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和配合,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加强对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等场所的管理,经常性地组织整治行动,打击非法交易、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加大湿地管控和巡护力度。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巡查力度,建立好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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