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9-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G25210-0302-2010-0001 责任部门: 林业局

县林业局"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9-25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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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0年,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普法办的有关要求和部署,紧密围绕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开展了“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依法治理整体工作成效显著,为我县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全县“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德法宣办字〔2010〕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策划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一是成立机构强化领导。五五”普法启动之初,因我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新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局长孙学东为组长,分管领导副局长陈礼柏、纪检组长桂紫泉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责任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变化情况08年度进行了调整),领导小组下设了普法办公室,设在人秘股,并选择优秀干部全面负责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配备了普法宣传员,为“五五”普法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精心部署安排“五五”普法工作。我局在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就如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调研。结合林业工作特点,研究制定了《县林业局“五五”普法规划(2006-2010)》,明确了我局“五五”普法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教育对象、工作要求、方法和实施步骤,全面指导“五五”时期普法工作。在此基础上,每年还根据当年主要工作任务,制定了年度工作规划,做到了普法工作每年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使 “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得到具体落实,有效的促进了整体普法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

三是领导高度重视。我局加度重视普法工作,一直以来就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定期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听取情况汇报、认真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局一把手无论在各种大会、小会上都会强调:我们的干部职工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社会稳定是做好当前各项林业工作的前提。

二、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理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我局在努力抓好林业干部职工法治教育的同时,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大力进行法律法规社会宣传工作。在编印资料、板报、墙报、宣传栏等方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网络、宣传车、标语、横幅、法规咨询、专题宣讲等宣传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期间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标语宣传20余条、悬挂横幅10余条,出动宣传车30余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20余次,特别是在“3·12”植树节、“爱鸟周”、“12·4”法制宣传日、森林防火重要时段,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在我县公民中的普及率、知晓率,为我县林业建设事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三、狠抓法律知识学习,增强干部职工行政执法能力。


“五五”普法以来,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我局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具体抓好了三个方面。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坚持学好法、用好法。我局党总支在制订年度学习计划时,安排了不少于40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讨论并认真做好记录。在学习内容上结合工作实际,将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穿插学习,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保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为保证学习质量,还多次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专题讨论,共同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通过学习和讨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增强,未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二是加强林业执法人员培训,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坚持自学与培训、辅导相结合的学习培训方式,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力求培训内容与执法实际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培训效果,增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意识。我局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普法培训学习和考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举办依法行政和林业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培训班达10余次、培训人员达500余人次,全面提高我局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三是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按县普法办的要求,结合林业实际,先后组织职工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法律援助条例》(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9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10年),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健全制度,积极开展执法活动,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建立健全学法用法规章制度。如制定了《木材检查站执法人员违规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学法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执法责任制度》《失职追究制度》等,通过制度的建立,创新了工作机制,干部职工的学法、守法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二是积极开展执法活动,提升林业执法新形象。自2006年以来,我局按省林业厅及市林业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先后深入开展了执法质量年(2006年)、执法素质年(2007年)、执法形象年(2008年)、执法管理年(2009年)、执法监督年(2010年)活动,通过执法年活动的开展,我局林业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队伍的工作作风进一转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为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我局每年切实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着重对执法主体和林业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性、林业行政管理相关证件和执法文书的规范化、林业行政案件查处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和监督,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建设力度,强化林业执法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努力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提高了依法治林水平。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在2009年度重点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了《江西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江西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很好的履行了各自职责,做到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五、加强林业窗口建设,推进规范化服务


一是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和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是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在政务信息网、林业网上向社会予以公布。


三是继续推行事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依法建章立制,规范办事行为,依法解决好广大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做到依法管理,按法治林,逐步推进林业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


六、切实搞好普治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林。


在抓好面上林业普法教育的同时,紧密结合林业各项工作,以及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非法征占用林地、野外违章用火等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开展与之配套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林农走依法兴林、依法治林之路,为林业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紧密围绕“平安林业”建设目标,针对林区治安的热点和难点,按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先后深入开展“绿色旋风行动”、“绿剑行动”、“绿盾行动”、“候鸟行动”、“09护绿专项行动” 及“春季行为”等专项治理活动,依法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森林资源得到切实保护,到2009年底,全县林地面积达82.8万亩、林木活立木蓄积量达195万立方米及森林覆盖率达59%,全县的生态环境得到的明显改善,林区生产、生活秩序更加稳定。


通过“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我局全体林业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学法、守法和执法的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依照法律管理林业各项事业成为大家的共识,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全县林业生态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但依法治理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在今后“六五”普法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查找差距,强化措施,继续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狠抓落实,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开创依法治林新局面。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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