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九河湖林办林字【2024】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11-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17765 责任部门: 德安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九江市森林火灾防范措施 十五条》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11-25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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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河湖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市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确保林区安全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6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意见》(赣办发[202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强化责任担当

1.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领导责任。进一步压实乡、村林长森林火灾预防工作责任和森林经营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

2.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防范森林火灾专业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森林火灾预防责任。县级林业部门要针对本地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措施,督促指导乡镇、村及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

3.压实防火网格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在全市林区范围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各级林长为本级网格责任人,护林员(巡山员)为网格员,实行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护林员包山头地块,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

二、强化火灾风险管控

4.火源管理要牢。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县(市、区)颁布《禁火令》,严格实行“五个禁止”,因烧除疫木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用火单位要加强防火措施,确保用火安全。在森林火险橙色或红色预警响应期间以及重要敏感时段,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重点林区实行最严格的封山管控措施。森林火险红色、橙色预警天气时,严格管控林区、林边各类作业(含项目施工、生产加工等),停止审批和使用一切野外特殊用火。各林区要道、各类自然保护地、涉林景区等出入口按规定设立检查站,设置“防火码”,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扫码登记、火源代管。县级林业部门要组成工作组赴乡村开展蹲点督导,乡镇要组织乡村干部、护林员深入林区、林边巡查,在进山路口建点设卡,安排专人24小时看守,逢车必检查、逢人必告知,严防死守,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

5.隐患整治要实。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严格实行隐患整改销号制和森林火灾关联隐患倒查制。每年9-10月,乡、村两级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区内林边、地边、矿边、路边、坟边、隔离带边缘“六清”活动,及时消除隐患。电力、通信、铁路和林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对其林区相关设施和施工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开展排查整治,防止因设施设备和线路老化、漏电、短路、故障和动火、施工等原因引发森林火灾。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农事用火的管控力度,电力部门要加大输配电线路通道内树线矛盾隐患及可燃物清理力度,铁路沿线乡镇要及时消除铁路周边潜在风险。乡、村两级要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坚决制止电猎行为,依法依规收缴电猎工具。持续开展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坚决对违规用火行为“零容忍”,坚持有烟必查,有火必罚。各地禁火令规定的林缘范围内违规野外用火,一律处罚,特殊敏感区域、特殊敏感时期要坚

持顶格处罚。

6.巡护检查要严。涉林乡镇及森林经营管理单位要针对重点防火期,提升巡山护林队伍的有效防护率。要优化巡护路线,将林区林缘、林农结合部、散坟庙宇等重点区域和易发生森林火灾重点时段纳入巡护轨迹;高火险区城要延长巡护时间,加大巡护密度;要对特殊敏感区域,设立全职护林员。要突出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工程作业动火及其他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等人为火患的重点巡查。森林防火重点期,各地要组织无人机对重点区域进行空中巡查,庐山区域各区(市)要探索建设无人机场,开展全天候无人机巡查。国庆、冬至、春节、清明、“全国两会”等重要节假日、敏感时期及森林火险橙色及以上预警天气时,护林员要待续加大

巡护巡查频度和密度,各类半专业队伍要科学编组、带装巡逻、流动执勤,确保一旦发生火情,第一时间处置。重点防火期内,庐山区域依法禁止人员擅自进入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发现“驴友”要坚决劝返.

三、强化支撑保障

7.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主动担起责任,把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谋划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其中,县(市、区)党委政府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8.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把森林火灾预防的各项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所需资金列入本级政府预算。拓宽长期资金筹措渠道,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森林火灾预防投入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护林员的工资收入发放到位。

9.落实有奖举报机制。各地要发动社会力量监管,县乡人民政府要设立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热线电话,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违规用火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乡(镇)政府要按照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实行森林防灭火举报奖励制度的通告》要求,落实每起有效举报奖励500元的奖励机制。

四、强化有效宣传

10.开展进村入户宣传。针对林区周边农村有劳动能力留守老人和痴呆傻人员,由森林防火网格责任人和网格员一对一明确对接人,重点防火期内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敲门行动”。同时,乡(镇)、村(居)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电影等形式,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11.开展进群入圈宣传。对于户外运动爱好者,联合户外活动组织,通过进群入圈,定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警示,同时,在林区户外运动爱好者活动线路或活动区域设置警示牌和语音播报器,加强警示教育。文旅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旅行社和导游的监督管理,做好游客森林防火教育,并指导景区景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教育部门要将森林防火安全纳入林区中小学生开学第一课,针对林区中、小学生,开设森林防火公开课或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强化“小手拉大手”辐射带动作用。

12.开展进店入脑宣传。针对祭祀人员,民政部门要坚持疏堵结合,引导群众树立现代文明祭祀新风,改变焚烛、烧纸和放爆竹等传统习俗。乡、村两级要全面摸清林区易燃祭祀品销售点分布情况,县、乡两级要制作一批森林防火宣传品,与售卖的易燃祭祀品同步配发、同步宣传。对零星散落的坟墓,森林防火网格员要在各村、组微信群适时发布森林防火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

五、强化责任追究

13.属地责任。凡因履行属地责任不到位,落实上级森林火灾预防措施不得力,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并造成重大影响的,一律将问题线索移交当地县级纪委监委处理。

14.监管责任。凡因各级县委会成员单位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缺失,督促指导乡镇、森林经营单位落实上级森林火灾预防工作要求不到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采取通报和线索移送等方式处理。林业部门监管职责缺失的报请取消林长制考核优秀等次资格。

15.工作责任。凡在市级及以上森林防火工作督查中,发现“一长两员”履职不到位,要求不落实,一律首次全市通报,再次市级督办,并在年度市级林长制考核森林防火分值中扣分,网格护林员一律清退。

九江市河湖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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