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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是珍贵的自然资源和宝贵的历史财富,蕴含着丰富 的政治、历史、生态和人文底蕴,具有重要的自然生态价值、独 特的历史文物价值和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长期以来,各地把古 树名木作为重要的林业资源,坚持综合施策,加强保护管理,全 省古树名木资源总体得到有效保护。但也应当看到,近年来一些 地方保护意识淡化,养护责任不明,日常管护缺失,管理措施不 当,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人为损害破坏、 非法采挖运输古树资源的典型案件。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进一步加强全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各级林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 任。各地要深刻认识古树名木在保护好绿水青山中的重要作用和 独特影响,切实增强保护古树名木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要按照《江西省林长制条例》规定,坚持把古树名木纳入各级林长巡林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级林长巡林,及时发现解决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督促乡村两级明确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单位(责任人),强化日常巡护管理,科学落实管护措施。要结合本地实际,适当调整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在林长制年度考核中的分值,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压实各级林长古树名木保护责任。
二、依托“一长两员” ,落实落细古树名木日常巡护工作。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抓好日常巡护是关键。各地要健全完善“一长两员”工作职责,确保把巡护网格内的古树名木生长状况作为护林员、监管员的日常巡护监管的重点内容。护林员在巡护期间,对发现古树名木出现倒伏、树叶枯萎、发生病虫灾害、死亡等异常现象,以及对古树名木正常生长可能造成影响的各类建设施工活动(如过度硬化固化地面、挖坑取土、排放烟尘、动用明火、堆放倾倒有毒有害物品、长时间积水等),要及时报告。有条件的地方,要把当地古树名木最新普查成果数据整合纳入林长制数字管理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推动古树名木日常巡护信息化管理。
三、加强培训考核,不断提升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能力。各地 要加强对“一长两员”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技术培训,确保“一长两员”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古树名木管理的各项要求,了解掌握当地古树名木的数量、种类、分布等基本知识,学习掌握古树名木巡护工作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日常巡护能力。对护林员发现的古树名木生长异常信息,要及时提交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养护责任单位(责任人)开展实地调查和抢救复壮;对发现的破坏古树名木违法行为的线索,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开展调查,形成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各级林长办要加强对护林
员古树名木日常巡护工作的绩效考核,对巡护网格内发生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行为而没有及时发现报告的护林员,要及时予以提醒、约谈或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古树名木的良 好氛围。各地要通过电视、报纸、标语、墙报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古树名木的历史价值、生态价值和文化价值,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法律法规和重大意义,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先进典型和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典型案例。要积极发挥“一长两员”源头管理的优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古树名木在传承历史文化、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中的现实意义,宣传古树名木的养护知识,动员广大群众关心关注古树名木,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推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