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赣林函字〔2022〕439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9-2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090 责任部门: 德安县林业局

关于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制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9-2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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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林业局:

省林长办、省林业局多次发文强调各级林业部门要落实森林 防火重点期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但有些市、县(区)仍未严格 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制度,出现火情信息迟报、漏报现象。为 进一步规范全省林业主管部门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和火情报送工 作,确保森林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森林防火 重点期、森林火险橙色及以上预警期、法定节假日实行森林防火 24 小时值班值守,应配备值班室和值班固定电话,值班人员要认 真履行工作职责,负责接听值班电话和接收传真、邮件以及其他 文件,随时了解掌握辖区内森林防火情况。

二、规范火情信息报送。值班人员对卫星热点要及时核查并 盖章传真反馈省林业局森林防火值班室。发生森林火情时,要及 时与应急部门沟通,调度掌握火情态势、力量投入、扑救进度、 — 2 — 起火原因等情况,按照“有火必报、立即报告、规范报告”的要 求,做到火情报送同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设区市林业主 管部门需每日 17 时前向省林业局森林防火值班室报告当日辖区 内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三、加强值班值守督查。省林业局将随机对各地防火值班人 员在岗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各单位在值班期间出现漏岗、脱岗, 火情信息迟报、瞒报、漏报现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限期整改。

江西省林业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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