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文件编号: 德府发[2007]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9-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G25210-0202-2008-0004 责任部门: 林业局

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安县平原绿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9-25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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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德安县平原绿化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00七年三月十五日     

 

 

 

 

德安县平原绿化实施意见

 

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林木绿化率,推动我县林业建设快速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平原绿化建设,提高我县林木绿化率,推动我县林业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二、建设目标

通过3年的努力,全县完成3.12万亩平原绿化(含城镇企事业单位和厂矿绿化)任务,到“十一五”期末,全县林木绿化率提高2.4个百分点。

三、实施内容

(一)通道绿化。

1、道路防护林带建设,共计1.285万亩。(1)在“昌九”高速公路和“105”“316”国道两旁宜林地营造30-40宽的防护林带面积2100亩。(2)省、县道两旁的宜林地营造10-20宽的防护林带,面积1200亩。(3)乡、村公路两旁宜林地营造10-20宽的防护林带,面积9250亩。(4)铁路两侧按照铁道部门制定的《铁路暨有线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标准》,各栽植3-5排树木,营造5米以上的防护林带,面积300亩。

2、在高速公路、铁路、城郊(城市出入口)营造高标准的防护林50亩。

通道绿化以防风固土、保护路基、美化环境为主要功能,主要栽植树冠高大、寿命长久的乔木、实行乔灌结合、针阔混交、常绿为主,建设立体复层、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绿化长廊。

(二)村庄绿化

村庄绿化1.568万亩,包括主要街道两侧绿化、村庄公共绿地建设、庭院绿化美化和农田防护林网的建设。将村庄绿化和四旁植树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范畴,结合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今年全县新增83个自然村试点,以后逐年推进,达到路边有树木,庭院有绿荫,活动有绿地。

1、农田防护林网2790亩,栽植树种以不影响农作物生长为宜,栽植密度以有利于该树种的生长为原则。

2、房前屋后栽植9710亩,以栽种杨树等速生树种或其它适生经济树种、观赏绿化树种为主。

3、每个乡(镇)、村需建立义务植树示范基地,分别不得少于50亩、30亩,面积3180亩,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村庄绿化工作。

(三)水旁滩涂绿化。

充分利用博阳河、庐山河等其它河流、湖库水库等其它水库周边的滩涂或其它宜林地进行水旁绿化,面积0.142万亩。所有栽植在水利设施及四周的树木以不影响防洪安全(高于吴淞高程16米)、湿地系统和抗旱效益的发挥为原则,可栽植杨树、柳树、桤木、水杉等树种。

(四)厂矿区绿化。

1、交通沿线企业单位绿化750亩。重要交通干线沿线企业和单位,都要进行绿化。尤其是污染企业,要建设环厂林带,减少污染,改善观瞻,增加绿色。

2、非交通沿线企业单位绿化,面积450亩。非交通沿线企业和单位在生产生活区高标准进行绿化,改善环境面貌,树立良好形象,建设园林式企业和花园式生活区。

(五)封禁结合。

“昌九”高速公路两侧有林地从2007年开始进行封禁,其中:高塘乡1080.5亩,丰林镇724.5亩,宝塔乡620亩,河东乡607亩,蒲亭镇630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等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加大对实施平原绿化的意义进行宣传,使全县上下对实施平原绿化的意义形成共识,营造全民自觉参与平原绿化的浓厚氛围。

(二)落实主体。1、庭院绿化由村民自行实施。2、村庄绿化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3、工矿区、机关、学校用地等经营地区,由各单位负责投资绿化。4、铁路、公路两旁被征用土地,由铁路、公路、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投资绿化。5、江河两侧、水库及农田周围,由县水利、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实施范围,由辖区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三)资金保障。依据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规划测算,“昌九”高速公路两侧宜林荒山绿化、绿化带及景观带需资金400余万元,其它地段的平原绿化需资金260万元,共需660余万元。1、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平原绿化种苗资金。2、各乡(镇、场)平原绿化投入资金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3、鼓励造林企业、个人采取租赁、承包、联营等方式参与上述地段的绿化。4、积极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加强义务植树基地的建设,增加社会和市场对平原绿化的资金投入。5、加强公民绿化费征收。根据《江西省公民义务植树条例》第一十七条规定,每人每年义务植树4棵,应当履行而未履行义务植树任务,按《江西省公民义务植树条例》办理。

(四)科学实施。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任务要求和技术规程,把所有宜林平原地纳入绿化范围,按三年时间制定平原绿化规划和每年的具体实施方案。县林业局要切实做好平原绿化规划设计、造林技术培训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健全县、乡、村三级森防体系,指导林农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要确保平原绿化质量,增加科技含量,科学整地,高标准栽植。

(五)加强领导。实行乡、村“两长”抓平原绿化机制,落实人员、经费,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把平原绿化作为今后5年(前3年为基础工作,后2年重点抚育和补植)整治乡村环境、改变区域面貌、提高生活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生态工程、富民工程来抓。从2007开始,把平原绿化工作纳入对乡(镇、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奖惩。林业部门将组织验收,定期通报全县平原绿化进度,推动平原绿化工作快速发展。

 

附件:德安县2007-2009年平原绿化任务分配表

 

 主题词:林业 绿化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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