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将德安县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及申请流程详细告知如下:
一、各项资助政策详情
(一)学前教育资助
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幼儿,资助标准按贫困程度分为三档:750元/学期、500元/学期、400元/学期。其中,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家庭和城镇贫困家庭的幼儿,按最高档750元/学期执行。
(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学期发放生活补助62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750元;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学期312.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75元。
重点保障群体包括:脱贫家庭学生、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及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普通高中资助
免学杂费:对脱贫家庭、农村低保家庭、残疾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等经济困难学生,按550元/学期的标准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平均每生每学期1150元的国家助学金(分三档:900元/学期、1150元/学期、1400元/学期),其中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优先按最高档1400元/学期发放。
(四)高考入学政府资助
高考入学政府助学金: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发放5000元/人,用于解决大学第一年学习和生活费用,优先保障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滋蕙计划助学项目资金:按录取省内高校的应届新生500元/人,录取省外院校的应届新生1000元/人,优先保障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五)中等职业教育资助
免学费:对在中职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县镇、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全额免除学费,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2024年秋季学期起入学学生以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学期进行免除;原学生按425元/学期进行免除。
国家助学金:对涉农专业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期发放1150元国家助学金。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本县户籍的全日制本、专科院校正式录取新生及在读大学生,每年最高可贷款20000元/人;研究生每年最高可贷款25000元/人,贷款资金用于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在校必要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二、资助申请流程
申请启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助学贷款时间为每年7-9月),家长或学生需要向就读学校(幼儿园)提交资助申请,助学贷款需向德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直接申请;
材料提交: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资助申请表、相关贫困佐证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和其他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按文件简化流程;
学校审核:学校(幼儿园)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德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县级复核: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资助名单;
资金发放:资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至学生社保卡账户,学费免除类直接在开学报到时减免,助学贷款按约定拨付至学生本人账户。
三、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资助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资助资格(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逾期需次年补办);
资助政策将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动态调整,具体以当年通知为准;
若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需及时向学校反馈,以便调整资助安排。
四、咨询方式
如您对资助政策、申请流程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德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792-4332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