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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扶贫优惠政策,使您的子女顺利完成学业,现将德安县教育扶贫优惠政策告之如下:
1.学前教育资助:在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贫困家庭学前儿童,按贫困程度分为750元/学期;500元/学期;400元/学期三档发放,建档立卡、城镇低保等贫困幼儿按最高档执行。
2.义务教育资助:对贫困家庭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625元,特教生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0元的标准提供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学期2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12.5元,重点保障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学生以及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
3.普通高中资助:对建档立卡、城镇低保、残疾、农村低保等贫困学生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一中350元/学期;二中160元/学期)。对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平均每生每学期1000元(分三档:750元、1000元、1250元)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城镇低保等贫困学生按最高档执行。
4.录取高校资助:对当年考取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按每人50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高考入学政府助学金,以解决大学第一年学习、生活费用;并按录取省内高校每生500元,录取省外院校每生1000元标准,优先发放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入学资助金,解决入学路费。
5.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对在中职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根据专业收费标准不同,按照每生每学期425元等标准给予学校学费补助。对涉农专业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人每学期1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县户籍,本、专科大学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及在读大学生每年可贷款8000元/人,研究生每年可贷款12000元/人。可在暑假期间携带所需证件到县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办理。
德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92-4332270。
如果您的孩子是建档立卡、城镇低保、残疾、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学生等,请尽快告知所在乡镇和学校,由学校核实后汇总至县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按以上相应资助标准执行,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教育扶贫资助政策。
德安县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