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11-17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556776 责任部门: 采编部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11-17 15:41
打印
    关联导读:
学前教育资助:在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贫困家庭学前儿童,按照建档立卡、城镇贫困家庭幼儿750元/学期;农村低保家庭和残疾幼儿500元/学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400元/学期三档发放。由学生家长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再由学校审核公示,最后提交教体局资助中心审核,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将资助学生名单提交财政局审核发放至受助学生家长银行卡。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