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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安县20020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的公示.pdf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江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基字〔2019〕4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调整德安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德发改价字〔2020〕10号)《关于对2020年德安县民办幼儿园年检结果的通报》(德教体发〔2020〕8号)《德安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办法》(德教体发〔2020〕53号),按照我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经县教育、发改、财政、市监部门审核,拟认定我县育苗幼儿园等25所民办幼儿园为全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20年-2023年)。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0月16日前向县教体局教育股反映(18079227008)。
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
(一)认定标准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取得合法办园许可、面向大众、质量合格、收费合理、办学规范的民办幼儿园。
1.资质合格。经县教体局审批,取得相关证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合格意见等),办园时间3年以上(含3年)。
2.条件达标。办园条件达到《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一2016)《江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园舍内外布局合理、适用,园舍安全检测合格,无危房和其他安全隐患。
3.师资稳定。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要求,配足配齐教职工,且教职工符合任职资格条件。
4.收费合理。收费一般不超过区域内同类型、同等级公办园收费标准的50%;不超过规定的收费上限。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对外公开,规范收费,无乱收费现象。
5.管理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办园规模适中,班额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人事管理、考核制度规范,教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合理,并依法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预案健全,近三年内无违规办园行为、无群体性事件、无安全责任事故。
6.质量较高。实施科学保教,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教育内容和要求符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无“小学化”倾向;建立良好的家园共育机制,家长、社会对幼儿园的认可满意度较高,社会评价良好。
二、德安县2020-2023年拟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 序 号 | 幼儿园名称 | 序 号 | 幼儿园名称 | 
| 1 | 河东育苗幼儿园 | 14 | 大风车幼儿园 | 
| 2 | 亲亲幼儿园 | 15 | 快乐宝贝幼儿园 | 
| 3 | 小区幼儿园 | 16 | 金环星城幼儿园 | 
| 4 | 幸福泉幼儿园 | 17 | 金色摇篮幼儿园 | 
| 5 | 建材幼儿园 | 18 | 东佳树人幼儿园 | 
| 6 | 添福幼儿园 | 19 | 哆来咪幼儿园 | 
| 7 | 蓝天幼儿园 | 20 | 红苹果幼儿园 | 
| 8 | 明珠幼儿园 | 21 | 喜洋洋幼儿园 | 
| 9 | 阳光幼儿园 | 22 | 聂桥红太阳幼儿园 | 
| 10 | 蒲塘幼儿园 | 23 | 吴山幼儿园 | 
| 11 | 水岸花都幼儿园 | 24 | 车桥白水幼儿园 | 
| 12 | 开心幼儿园 | 25 | 红太阳幼儿园 | 
| 13 | 启明星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