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安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安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德安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项目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安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安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规划、政策和标准,起草全县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二)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陆路、水路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市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四)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和养护,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组织协调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的组织和结构调整,指导运输技术装备建设,协调指导城乡各种运输方式衔接;对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八)负责全县国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点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
(九)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德安县交通运输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2个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股);安全监督股;规划建管股;运输管理股(行政许可服务股);县交通战备办公室。
编制人数小计3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4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小计3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9人, 行政在职人数1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3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5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6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3人。在样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德安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项目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安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德安县交通运输收入预算总额为753.4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1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德安县交通运输局支出预算总额为75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1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5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9.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6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120.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49.54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8.47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59.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8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57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项目支出120.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3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德安县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753.4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91万元,减少原因项目经费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8.4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1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5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9.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6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120.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49.5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68.8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4.03万元,增长17%。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涉及资金120.44万元。其中:二级项目2个,涉及资金120.44万元。
(十)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1.一级项目:工作经费
二级项目:2023年下属三站人员经费
1)项目概述:成品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三站人员工作经费,确保下属三站人员工作满意度,进而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2)实施主体:德安县交通运输局
3)实施方案:依据德府办抄字【2009】112号文件,下属三站人员经费使用,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依据,促进三站工作的顺利开展。
4)实施周期:长期
5)年度预算安排:70.9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下属三站人员数量15人。
质量指标:成品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合规性。
时效指标:年初安排资金及时。
成本指标:2023年财政拨款70.9万元,用于下属三站人员经费。
经济效益指标: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全方面提倡节能减排,逐年递减。
可持续影响指标:加强行业管理和队伍建设逐年提升。
满意度指标:单位职工满意度≥95%。
2.一级项目:企业补助
二级项目:2023年交通宾馆拆迁补偿费
1)项目概述: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拆迁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该项目的实施还将推动城市规划和发展的顺利进行,促进城市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2)实施主体:德安县交通运输局
3)实施方案:依据德府办抄财字【2022】207号文件,确保交通宾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4)实施周期:长期
5)年度预算安排:49.54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交通宾馆拆迁款每年补偿款金额49.54万元
质量指标:拆迁补偿款合规率100%。
时效指标:拆迁项目在规定时间内2017年度完成率100%
成本指标:拆迁补偿带动城市发展,改善社会面貌率100%。
经济效益指标:保障企业存活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企业基本支出正常运转,保障企业解决单位职工就业效果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满意度指标:单位职工满意度≥90%。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德安县交通运输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采取厉行节约和控制支出的措施,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从而减少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中专教育支出: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