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数字经济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12-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4318

关于印发《2022年度发展数字经济工作 考评细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2-30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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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导读:

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根据《德安县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工作方案》和《德安县2022年发展数字经济工作要点》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数字经济工作考核有关事宜,特制定本细则,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细则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2022年度发展数字经济工作考评细则(试行)

德安县发展数字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2022年度发展数字经济工作考评细则

试行

一、考评对象

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场)

、计分方式

日常工作情况占50%,年底考核占50%。

、考评内容及分值安排

(一)基础工作(15分)

1.明确分管领导,并明确1名干部从事数字经济(或工口专职干部兼任)工作5分)。

2.制定本单位年度数字经济工作计划,并总结年度工作情况5分

3.党组(班子)会议经常性研究部署数字经济工作,调度指标完成情况,打造重点场景等5分

(二)重点工作(50分)

1.《德安县2022年发展数字经济工作要点》新招引电子信息项目任务完成情况(20分)

2.《德安县2022年发展数字经济工作要点》中电子信息产业营收任务完成情况(20分)

3.当年新建数字经济场景应用1个(10分)

(三)综合考评重要指标35分)

1.加大力度招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按每家5分计算,总分10分。

2.服务的企业当年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计10分。

3.服务的企业当年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接入个数每家计5分,总分10分。

4.服务的企业中当年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新增数每家计2分,总分5分。

(四)加减分项(加分不超过20分,扣分项扣完为止)

1.承建的项目或服务的企业中,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及以上应用场景示范项目每项分别加5分、3分、1分,不超过5分。

2.获得国家、省部、市级荣誉(含现场会、经验介绍、成果演示等)奖励数量分别加5分、3分、1分,不超过5分。

3.在全县工业巡回观摩中,申报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组团成员单位,各加3分。

4.在全市县域经济现场推进活动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作为观摩项目的组团成员单位,各加5分。

5.在省、市对县的数字经济考评中,责任单位的数据指标排名位于后三位的,省级考评每项扣10分,市级每项扣5分,扣完为止。

四、考评形式

根据平时工作开展情况及年底考核情况综合评定。

考评执行单位:县发展数字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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