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安县科工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安县科工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德安县科工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德安县科工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德安县科工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发展战略、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研究分析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融合发展的目标、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有关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三)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创新布局,推动区域创新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组织编制、实施全县各类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指导全县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创新载体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四) 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措施,指导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科技园区建设相关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
(五)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
(六)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安全产业、应急产业发展。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科技职责。负责工业产业政策的监督执行。
(七)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推进行业技术基础、知识产权、质量品牌管理,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负责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项;协调烟草专营管理工作;负责国防和军工行业管理及军民融合产业推进,承担民爆器材、船舶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统计、科研诚信、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承担科技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职责;落实科技法规贯彻、科普宣传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工作;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负责科技行政许可、行政管理及相关服务事项工作;组织推进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相结合,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推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强基、高端装备制造业等工程建设,指导推进科技创新、科技服务,提升工业设计等服务型制造业发展;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九)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及方向;指导推动企业采用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升级改造,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按规定权限备案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上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和审批的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
(十)承担全县工业节能管理和监察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工业领域规定权限内投资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工业节能降耗工作;承担绿色工厂的培育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工信部门要求参与配合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国家、省、市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综合指导协调,拟订全县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负责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国家、省、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
(十二)推进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协调推进信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搭建投融资平台;促进金融机构与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问题。
(十三)建立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体系,研究提出扶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措施,协调优化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企业(不含国资部门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和表彰工作;配合做好工业企业高端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产业研究院的建设工作;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创业类和企业经营管理类人才项目。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
(十四)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定全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优秀专家和团队吸引集聚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归口管理出国(境)培训工作;拟定科技对外合作交流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国内(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组织协调全县科技外事工作。
(十五)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信息消费发展。
(十六)按照规定权限,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负责全县信息产品制造业和软件业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促进全县通信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推动信息技术应用;指导协调通信行业和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七)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职责;负责协调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八)提出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基金的年度预算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基金安排、使用的具体意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结果进行评价和考核。
(十九)负责国家和省、市对口部门用于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基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十)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县国有改制企业的债权债务;负责协调处理县属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劳动纠纷及二轻大集体企业遗留问题;负责下岗、离退休职工服务管理工作,以及困难职工及遗属生活补助的申报、认证、发放工作;维护县属国有企业及二轻大集体企业的社会稳定。
(二十一)负责履行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承担国防科技动员、国防通信信息动员和战备通信相关工作。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德安县科工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内设股室6个,包括办公室、经济运行与综合协调股、新兴产业与信息化推进股、投资计划与节能股、行政许可与行业管理股、科技股。
编制人数为33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全额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108人,其中:在职人数32人,包括行政人员15人、全额事业14人,机关工勤1人;离退休78人,包括离休0人,退休78人。
第二部分德安县科工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德安县科工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德安县科工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91.66万元,较上年增加452.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4.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5.39万元, 其他收入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9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德安县科工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91.66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38.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6.8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23.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72万元;项目支出5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6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96万元,对企业补助费用补贴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8.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7.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3元;住房保障支出37.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7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3.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2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48.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6.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9.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1.36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万元,对企业补贴费用补贴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德安县科工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24.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5.3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1.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1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3.2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48.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196.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了3.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0.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211.36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机关运行费27.9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6.39万元,减少了94.38%。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二级项目5个,涉及资金33.20万元。
(十)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二级项目:工业和经济联合会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保障工业和经济联合会日常工作开展,完善财务制度
2)实施主体:德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3)实施方案:关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
4)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安排财政拨款8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及时为企业服务,调解企业矛盾,协调企业、群众与政府的关系
质量指标: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95%
二级项目:科工局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专项资金的实施,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创新布局,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2)实施主体:德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3)实施方案:通过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专项经费项目的实施,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创新布局,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4)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安排财政拨款7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促进产业发展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升县域科技创新水平
质量指标:符合国家认定条件
满意度指标:科研人员满意度=95%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德安县科工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上年安排增加0.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原科技局和原工信局单位合并;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预算改革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出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六)财政监察: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七)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八)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以上是财政涉及的支出科目,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