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安县工业经济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安县工经联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德安县工经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德安县工经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
二、 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德安县工经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安县工业经济联合会是德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下属机构,主要职责是:为政府、行业、企业服务,为政府决策建言献策;参与推进名牌战略工程,促进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参与推进科技创新,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开发能力;参与推动企业信用建设,为企业发展和融资开辟“绿色通道”;开展知识技能培训,为企业输送急需人才;广泛开展经济信息交流,为企业搭建服务平台。
二、部门基本情况
德安县工经联编制数1人,属全额事业编制。在职人数6人,包括行政人员5人、全额事业1人。
第二部分 德安县工经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德安县工经联收入预算总额为33.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9.7%,较上年增加1.8%;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9.36%,与上年持平。上年结转收入7.0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0.93%,较上年减少11.32%。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德安县工经联支出预算总额为33.69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3.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支出33.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19 %;商品和服务支出15.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8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德安县工经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7 %,具体支出情况是: 基本工资支出2.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5%。 津贴补贴支出2.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6.98%;奖金支出0.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1%;住房公积金支出0.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0.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德安县工经联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2.41万元,比2018年减少7.54万元 ,降低25.18%。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德安县工经联没有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有公车0 辆,办公用房30平方米。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情况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德安县工经联“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与上年相同 ;
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相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 0万元,与上年相同。
第三部分 德安县工经联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中专教育支出: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九)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