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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定于各季度的末月底;机关干职工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分别在6月底和12月初,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要提前一周告知与会人员,会前班子成员要深入到有关部门单位,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一个符合当前工作和自身条件的专题发言材料。 三、会上要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个与会人员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作深刻的自我检查和剖析;相互批评要站在讲政治、讲正气、讲党性的高度,打破情面,坦诚相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从而达到化解矛盾,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四、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要逐个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目标要求,分清责任到人,在规定时期内着力整改。 五、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要邀请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的领导前来指导和监察。会后,办公室要迅速形成会议纪要,连同会议记录,一并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