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德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代表县政府对工业园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行使本辖区一级政府的管理权限,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工业园区开发的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县有关对工业园区开发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园区产业发展,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负责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融资工作。
(四)负责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物业管理和企业用地的规划、放样;负责企业厂房规划与设计的审核。
(五)负责工业园区精神文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业用工和社会劳动保障等工作
(六)负责工业园区经济运行及有关涉外事物,协调、沟通工业园区企业间,企业与各方面之间的关系。
(七)协助工业园区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绿化美化,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八)协调管理有关部门在工业园区的派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德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
编制人数小计3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28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2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3人,行政在职人数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6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5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4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德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德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德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450.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67.1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50.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67.12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德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450.75万元,较上年减少4467.1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7.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9.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142.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89.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2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65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4.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04.51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德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450.75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67.1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8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7.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9.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142.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89.1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德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450.75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67.1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8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7.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9.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142.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2.8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95.8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67万元,增加0.7%。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 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 )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项目情况说明
1、丰林工业新区业务费专项项目
1)项目概述:丰林工业新区业务费落实经费保障
2)实施主体:德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
3)实施方案:丰林工业新区业务费
4)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财政拨款2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和推进项目进园区,促进园区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质量指标:园区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0起;已投产企业发展中的各项问题解决率=100%;加强综合执法队管理,行政复议案件=0起;工程招投标程序的合规性。
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100%
2、业务费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业务费
2)实施主体:德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
3)实施方案:业务费
4)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财政拨款122.86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社会效益和指标: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和推进项目进园区,促进园区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满意度指标:园区企业满意度100%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德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0.1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长0万元,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公务接待费10.1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0.5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预计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安排。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