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12-0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18404 责任部门: 采编部

关于调整《江西德安高新区社会管理事务剥离移交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12-05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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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江西德安高新区社会管理事务剥离移交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更好推进高新区社会管理事务剥离移交工作,经研究,现将调整后的《江西德安高新区社会管理事务剥离移交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德安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

江西德安高新区社会管理事务剥离移交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赣办发〔2023〕19号)及《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赣开发区〔2023〕1号)等文件精神,现立足县高新区实际,进一步深化园区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稳妥有序剥离社会管理事务,提升园区管理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围绕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与发展模式创新主线,按照省、市、县关于进一步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重大任务分工与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深化开发区改革,规范管理制度,激发发展活力,聚焦高新区发展经济的主责主业属性,将园区及涉企社会事务管理职能职责交由属地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管理,进一步理顺高新区与县直部门、属地政府之间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职责,加快建设管理制度先进、经济发展繁荣的现代化高新区。

二、基本原则

按照“科学界定、应剥尽剥、有序移交、平稳过渡”的原则,逐步剥离征地拆迁与安置、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平安建设、防疫防汛、创文保卫等和企业自投产之日起的社会管理事务,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负责,让高新区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平台建设、项目服务、企业发展等经济工作,提升发展效能。

三、工作任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能部门规章制度,结合《中共江西德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江西德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及工作实际,高新区共梳理出征地拆迁与安置、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十二大类19项社会管理事务(详见附:1)需要剥离并移交至县有关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

需剥离移交社会管理事务的范围及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非高新区四址范围内的居住、商服、公服及村集体用地等地块上的全社会管理服务和基层治理,高新区四址范围内工业用地地块上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的非经济属性社会管理事务。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底阶段(2024年9月)

高新区会同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在2024年9月底前梳理出本单位涉及园区办理、落实的有关事项,形成社会事务清单于2024年9月30日前报县委编办汇总备案。

(二)正式移交阶段(2024年10月)

各相关部门在收到本文件后,第一时间主动与高新区对接,开展社会事务移交工作,明确剥离事项的具体时间节点,对于一时难以剥离的,可设置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的过渡期。

(三)成果验收阶段(2024年12月后)

2025年年初,县委编办会同相关县直部门、属地乡镇开展园区社会管理事务剥离承接、运行和成效等验收评估工作,对剥离、承接、运行不到位、运行不畅、效果不佳的社会事务等进行修正修订和优化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进。以德安县促进高新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专班为园区社会管理事务剥离移交工作领导机构,高位推动园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职责剥离与移交等工作。

(二)全力保障,一体推进。高新区及各相关单位梳理出园区涉及的社会事务清单,根据职能职责和管理权限,交由相应县直部门、属地属地乡镇进行管理。县财政局加大财政预算和资金保障力度,适当增加对承接了园区社会管理事务县直部门和属地乡镇及其村(社区)基本运转经费及日常事务的投入,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

(三)密切配合,力求实效。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对接,认真梳理园区需要剥离移交的社会管理事务清单,妥善处理社会管理事务移交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加强业务指导帮扶,确保移交工作稳妥有序进行。在园区剥离移交相应社会管理事务后一年内,相关县直部门、属地乡镇协助配合县委编办,主动核验各相关部门是否完成工作承接,评估剥离移交后的社会管理事务工作开展成效情况,并予以优化提升。

附件:1.《江西德安高新区社会管理事务职能剥离移交德安

县有关部门事项清单》

2.《江西德安高新区社会事务剥离承接行政区划图之

宝塔园区开发后重新划定乡镇级行政区划图》《江

西德安高新区社会事务剥离承接行政区划图之丰

林工业新区开发后重新划定乡镇级行政区划图》           

    

附件1

江西德安高新区社会管理事务职能剥离移交

德安县有关部门事项清单

序号

划转事项类别

划转事项名称

移交时限

划入单位

1

一、属地行政区类

全社会治理类

高新区负责园区范围内工业用地上企业投产之日前的规划建设等涉企事务,不在园区范围内地块上的及在园区范围内的自企业投产之日起的和非工业用地地块上的社会事务由社工部和属地乡镇负责。

2024年10月底前

社工部

蒲亭镇

宝塔乡

丰林镇

2

二、开发建设类

征地拆迁与安置类

将高新区涉及征地拆迁(含青苗评估等)与安置等事宜剥离到属地乡(镇、场)负责落实。

已完成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

县农业农村局

林业局

蒲亭镇

宝塔乡

丰林镇

向阳山生态林

彭山公益林场

3

三、应急管理类

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类

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高新区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工作由县住建局负责,高新区协助。

2024年10月底前

县住建局

4

工业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类

高新区范围内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剥离至属地乡镇负责实施,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原则与要求,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依法监管,高新区协助。

2024年10月底前

县应急管理局

县市监局

县住建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蒲亭镇

宝塔乡

丰林镇

5

四、生态环境保护类

工业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类

高新区范围内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剥离至属地乡镇负责实施,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原则与要求,九江市德安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依法监管,高新区协助。

2024年10月底前

县生态环境局

蒲亭镇

宝塔乡

丰林镇

6

五、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类

建设工程批前行政许可与批后监管类

总规、控规、详规等编制、实施与监管,土地出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建设工程批前行政许可,建设(建筑)工程批后监管、违章认定与查处等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和属地乡镇负责。

2024年10月底前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

县城管局

蒲亭镇

宝塔乡

丰林镇

7

市政道路设施(含:道路,给水、雨污、强弱电、燃气、热力等管线管网,环卫,路灯,园林绿化,等)公用设施管护

将高新区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道路、给水管网、雨污管网、强弱电管网、燃气管网、热力管网及环卫、路灯、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事宜剥离到县城管局、市监局、住建局、交运局、向阳山生态林场、彭山公益林场

、相关市政管线部门和属地乡(镇、场)负责。

已完成

县城管局

市监局

县住建局

县交运局

蒲亭镇

宝塔乡

丰林镇

向阳山生态林场

彭山公益林场

县供水公司

县供电公司

县燃气公司

县电信公司

县移动公司

县联通公司

县广电公司

8

六、居住小区和专业市场运营管理类

居住小区和专业市场运营管理类

高新区范围内的居住小区、村组和商贸、物流等专业市场由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社会管理事务由相应职能部门和乡(镇、场)承担。

已完成

县市监局

社工部

蒲亭镇

宝塔乡

丰林镇

向阳山生态林场

彭山公益林场

9

、卫生健康类

卫生健康类

医疗卫生及传染病宣传防治工作由县卫健委和属地乡镇负责。

2024年10月底前

卫健委

蒲亭镇

宝塔乡

丰林镇

10

健康教育和慢性病防治工作由县卫健委和属地乡镇负责。

11

创卫和爱国卫生类

高新区四址范围外的爱卫创卫工作由县爱卫办和属地乡镇负责。

爱卫办

蒲亭镇

宝塔乡

丰林镇

12

、社会保障类

劳动保障类

劳动保障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属地乡镇负责。

2024年10月底前

2024年10月底前

县人社局

蒲亭镇

宝塔乡

丰林镇

13

劳动监察类

工业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矛盾纠纷调处等劳动监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属地乡镇负责。

14

、民族宗教类

民族类

民族工作县民宗局和属地乡镇负责。

2024年10月底前

2024年10月底前

县民宗局

蒲亭镇

宝塔乡

丰林镇

15

宗教类

宗教活动工作由县民宗中心和属地乡镇负责。

16

、综治维稳类

综治维稳类

社会治理、扫黑除恶、反电信诈骗等工作由县政法委和属地乡镇负责。

2024年10月底前

政法委

蒲亭镇

宝塔乡

丰林镇

17

国家安全工作由县保密机要局和属地乡镇负责。

保密机要局

蒲亭镇

宝塔乡

丰林镇

18

十一、禁毒工作类

禁毒工作类

禁毒工作由县公安局和属地乡镇负责。

2024年10月底前

公安局

蒲亭镇

宝塔乡

丰林镇

19

、创文类

创文类

高新区四址范围外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由县社工部、文明办和属地乡镇负责。

2024年10月底前

社工部

文明办

蒲亭镇

宝塔乡

丰林镇

注:未尽事项按照“应交尽交”原则,归类剥离移交给相对口职能部门。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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