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9-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G25712-0202-2010-0008 责任部门: 工业园管委会

对县人大十届四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9-25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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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字(20103

                               分类:A

对县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蒋根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落实工业园第四期拆迁房屋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工业园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在工业园四期征地拆迁中,得到您的理解、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51014日,县工业园管委会、县国土局、县建设局、蒲亭镇人民政府、桂林村委会与桂林村一组签订了《关于工业园区四期征用桂林村一组土地、拆迁户安置等事项的协议》,协议第七条规定:安置户享受县关于工业园拆迁户优惠政策(房管部门免行政性收费,土管部门只收工本费,对拆迁户按城镇规划要求和审批手续进行建设的,城建部门免收行政性收费)。园区将上述情况向县政府反映,积极与县房管局、土管局、建设局等部门,协调解决。

 

 

 

 

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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