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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根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落实工业园第四期拆迁房屋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工业园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在工业园四期征地拆迁中,得到您的理解、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5年10月14日,县工业园管委会、县国土局、县建设局、蒲亭镇人民政府、桂林村委会与桂林村一组签订了《关于工业园区四期征用桂林村一组土地、拆迁户安置等事项的协议》,协议第七条规定:安置户享受县关于工业园拆迁户优惠政策(房管部门免行政性收费,土管部门只收工本费,对拆迁户按城镇规划要求和审批手续进行建设的,城建部门免收行政性收费)。园区将上述情况向县政府反映,积极与县房管局、土管局、建设局等部门,协调解决。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