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1-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15700

德安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1-18 09:24
打印
    关联导读:

德安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德安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以深化“五型公安机关”建设为目标,以服务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大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时公开2020年度德安县公安局部门决算与2021年度部门预算两会意见建议办理回复情况等2021年,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发信息70条;在九江市公安局网站发布信息35条;在省公安厅网站发布信息92条。德安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04条。召开由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参加的队伍教育整顿座谈会3期;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3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3次参加政府举办的信息公开培训会议,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给相关民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县政府网站建立完善了决策公开、管理和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新闻发布会、政务动态、政策解读、调查征集与反馈、回应关切、重点领域等信息专栏,按照《德安县公安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信息发布内容权威、及时、准确、严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关于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我局制定《德安县公安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门职责、审批程序、工作要求进行规范,确保按照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作数量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0

行政强制

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3.48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德安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且分工负责,职责明细,较好完成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政务动态发布较多,其他内容不够丰富、及时、细致。

针对上述问题,我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最新的文件精神和业务知识。二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对外公开,确保达到工作效果。三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效率,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确保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德安县公安局2021年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