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9-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G25040-0601-2014-0002 责任部门: 公安局

德安县公安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9-25 15:32
打印
    关联导读: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的第二年,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推进规范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政务公开要求,坚持以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为抓手,以门户网网站建设为载体,坚持主动公开、及时公开,认真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广大群众需求。

一、概述

2009年,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局专门召开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作用,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机构,明确了相关责任科室,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了公开制度。截止2009年底,我局共公开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16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

1、主动信息公开分类。2009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7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重点公开内容。机构信息方面,主动公开了工作职能、联系方式、领导分工、下设机构等;法规公文方面,主动公开了相关法律规定;工作信息方面,主动公开了县局各种工作动态等;行政执法方面,主动公开了行政许可事项等;其他信息方面,主动公开了领导活动、政务动态、提案建议办理、公共服务等。

(二)公开形式。

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按要求主要在德安县政府信息网公开;二是德安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三是开通电子信箱、实行人工答复;四是通过会议、文件、通知公告、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而收到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务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2009年度,我局设置政务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2人。

(二)经费情况。

200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共投入经费0.4万元,主要用于设施设备,完善办公条件,印制宣传培训资料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充实;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硬件设备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梳理各类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将公安政务信息公开公布,切实做好便民服务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干部职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要内容,多形式、多手段地开展宣传、学习活动,努力营造全局干部职工重视信息公开,积极发布信息的良好氛围。

 

 

                                                          �一�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