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9-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G25040-0601-2014-0002 责任部门: 公安局

德安县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9-25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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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德安县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德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电话:0792-436711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2013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8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180条,德安公安网站公开信息22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未收到个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四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参与面较小,知晓率不高。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织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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