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9-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G25040-0601-2014-0002 责任部门: 公安局

德安县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9-25 15:32
打印
    关联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德安县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德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电话:0792-436711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2014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度,本单位未收到个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求真务实最大限度满足百姓知情权。2、公开的便民性不高。当前,都是通过网站公开电子政府信息,适合农村群体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3、宣传引导尚待加强。

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结合相关保密要求,及时发布,定期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规定有效开展。2、积极创新,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在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府公开信息的基础上,结合政务信息公开栏,充分利用办证窗口、警务室这一有利载体,通过张贴公告、宣传栏宣传等形式,让更多群众获悉相关政府信息。3、加强宣传,不断激活民众参与、表达、监督等民主权利。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