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德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德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德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以此为依据,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管理。
2.依法对辖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负责交通警卫。
3.负责辖区车辆驾驶员的考试、发证和车辆的检测,办理车辆牌证的核发。
4.组织宣传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责任人实施教育、处罚。
5.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处公路“三乱”行为。
6.发展公安交通管理科技事业,逐步实现道路交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
7.办理各项与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有关的审批手续。
8.收集信息,组织调研,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对策,为上级决策提供数据资料。
9.承办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德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40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人;实有人数64人,其中:在职人数40人,包括行政人员39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4人。
第二部分德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德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德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2292.26万元,较上年减少1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35.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64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其他收入57.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1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德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2292.26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35.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6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94.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3.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44万元,资本性支出260.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57.1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2124.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94.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5.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3.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37.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44万元;资本性支出260.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9.0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德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235.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6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6.9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6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2235.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6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94.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3.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44万元,资本性支出260.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机关运行费578.1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31.55万元,下降28.6%,主要因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节约开支。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1辆,拟报废3辆车辆后置换3辆执法执勤车辆,警车编制数未改变。本年度未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二级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十)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德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2.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5万元,比上年减少2.4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支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公车购置费64.44万元,比上年增加46.44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3辆新警车。
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其他公安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