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组织开展本县食品药品、 生态环境、知识产权、水域、森林及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侦查。
2依法组织开展本县林区治安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食药环知水森刑事技术侦查和技术鉴定工作。
4.积极参与涉林矛盾协调处置工作。
5.积极参与森林防火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内设指挥中心、法制室、治安刑侦队3个副科级职能科室。
编制人数小计23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4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数18人,包括行政人员1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2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临时人员0人,退休人员8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69.56万元,较上年增加28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9.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8.84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6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69.56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69.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7.2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12.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万元,资本性支出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9.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9.3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12.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万元;资本性支出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德安公安局森林分局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69.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8.8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7.3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2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669.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9.8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12.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万元,资本性支出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机关运行费68.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5.6万元,下降18.57%。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6辆。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8.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65万元,比上年减少0.3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公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2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森林分局)_2024-02-06.xls
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森林分局)_2024-02-0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