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是县委、县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打击毁林犯罪,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治安。
二、部门基本情况
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0个所属事业单位,编制人数为23人,其中:政法编制17人、工勤编2人、全额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数37人,其中:在职行政22人、全额事业4人、聘用人员11人。退休4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 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本年收入预算总额661.47万元,较上年减少12.91%,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数中的公共安全支出有所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9.24万元,占本年收入预算总额的70.9%;上级补助收入57.25万,占本年收入预算总额的8.7%;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34.96万元,占本年收入预算总额的20.4%。
2021年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61.47万元,较上年减少12.91%,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数中的公共安全支出有所减少。其中:
按支出经济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61.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82.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79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6.45万元、资本性支出3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56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卫生健康支出25.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住房改革支出39.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财政拨款支出469.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9%,主要原因是在公共安全支出上有所减少。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372.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8%;卫生健康支出25.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住房改革支出39.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 年部门本级机关运行费预算135.79万元,比 2020 年预算减少21.55万元,下降13.7 %,下降原因: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方面有所减少。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 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12月 31 日,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6辆。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 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二级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长 0万元, 主要原因是:包含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第三部分 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xlsx
德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xlsx
 【3604】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森林公安)_2022-09-01(1).xls
【3604】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森林公安)_2022-09-0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