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6-0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2006-010005001-2020-0027 责任部门: 公安局

德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6-02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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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德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德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德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2,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德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是全县道路交通管理执行机关,在县公安局党委领导下,在九江市交警支队具体指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职责:

1、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负责对按规定管理的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3、参与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

4、负责所辖公路路段处警工作,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5、贯彻执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6、负责辖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7、组织实施交通警卫工作,完成各级警卫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德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是一级预算单位,下设聂桥中队、白水中队、蒲亭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车辆管理所、违法处理中心等部门。

编制人数:全额拨款33人。实有人数53人,其中:在职人数全额拨款47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德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德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收入预算总额为1586.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6.6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增加%,主要县财政加大对公共交通投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交警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1586.64万元,较上年增加7%,主要是业务支出增加。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86.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9.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1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586.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商品和服务支出569.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其他资本性支出1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交警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86.64,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 公共安全支出1586.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大队财政拨款运行经费预算569.64万元,比2019减少111.87万元。主要由于节约开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我大队的每笔采购都是按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开展采购计划的。2019年采购工程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我单位有公车  14辆,办公用房  7295平方米。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大队是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部门各项收入完整列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无超支预算情况。2020年我大队“三公”经费预算为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控制数是10万元和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控制数是40万元,其中包括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和上年相同。因公出国费用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无增长。

第三部分德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20年县财政部门预算输出表(元转万元)_2020-01-21.xls

德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5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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