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公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三)

在德安县山塘整治工程(三期)项目一标段、二标段招投标活动中,内蒙古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宏达君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完全一致,经立案调查,内蒙古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和四川宏达君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投标文件,确认串通投标事实。

2025年9月23日,德安县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对内蒙古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君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两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共处罚款人民币17.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