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德安县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办公室:

现将《德安县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安县商务局

    

                      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德安县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工作机制(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意见的决策部署,构建有效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贯彻落实部门协调机制。建立由县发改委、县市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商务局、县科工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涉及市场准入审批管理单位组成的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工作联席会议,由县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协调和组织。主要职责是学习、宣传和解读国家最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负面清单制度的各项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清单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共性难题,定期反馈、通报、评估清单落实工作效果等情况。

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机制。构建“线上为主、线下为辅、多维覆盖”的公开网络机制。在德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专属专栏,及时权威发布国家、省、市有关市场准入政策文件。利用德安发布、德安政务等新媒体平台,实时发布清单更新、政策解读和动态信息。充分发挥县行政审批大厅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体平台的服务功能,为全县各类市场主体主动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清单宣传服务。全县各市场准入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新版清单动态调整公布本部门本系统负责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要件等信息,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市场准入事项办理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措施衔接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在清单之外设立行政许可、违规增设准入条件等负面清单。全县各市场准入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与行政审批制度相衔接的机制,确保国家、省级清单的调整内容能够快速、准确地在本部门、本领域落地实施。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清单调整内容,及时全面清理与清单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和各类隐性准入限制。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清单动态修订情况,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停止受理因清单调整需取消或停止执行的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清单调整导致政务服务事项的法定依据、办理程序依法变更,应当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

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县市场准入效能评估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县发改委牵头全县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县市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文旅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配合协同,定期互通工作进展成效。各相关单位要针对市场准入各领域各环节,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常态化开展效能评估,及时做好评估发现问题和短板的自查整改,切实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各相关部门应拓宽途径,加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市场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和自查清理。各相关单位要创新方式,大力收集市场主体的直接感受和评价,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夯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市场准入效能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

五、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数据协调联动机制。聚焦数据可得性、实时性、准确性,加强部门间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数据共享,打通数据信息联通壁垒。依托12345热线、德安县政务服务网、德安县安心云等平台,结合数字评估、无感评估等信息化手段,做实做细国家、省、市效能评估自查工作,避免市场准入落实举措出现“体外循环”,保障数据采集全面、全程、全量展现。

六、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应用整改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精准的整改措施,形成从问题认领到整改销号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整改提升工作机制。强化评估数据分析运用,探索形成各部门效能评估指数“画像”,推动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便捷高效落实。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将评估和整改结果纳入单位考核,形成齐抓共管市场准入环境建设的良好格局。

七、违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处置和反馈机制。定期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清理是否存在违规审批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事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等情况。加强对上级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的学习与分析,定期开展市场准入典型案例行为的自查。加强对行业组织的监管,杜绝区域内行业协会、商会出现排除、限制本行业经营主体平等准入的行为,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准入权利。畅通投诉渠道,通过上报、信访、公开信息搜集、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等方式,及时核实处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事项,并按规定进行反馈。

八、典型违规案例通报机制。建立市场准入典型违规案例通报机制,通过系统收集、严肃核查、精准通报全县市场准入领域的各类违规行为,强化警示教育,形成“以案促改”的工作格局,持续清理市场准入领域的各类隐性壁垒,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县发改委负责案例的收集、汇总、审核、发布及整改督办,定期牵头组织部门会商。全县各行业主管部门按领域提供违规线索,协助核查案例事实及政策依据。县司法局对案例的合法性与合规性提出专业意见,确保通报内容严谨。

九、违规案例自查整改工作机制。建立市场准入违规案例收集与线索发现机制,全县各相关部门要定期系统排查和发现本行业本领域市场准入方面存在的各类显性和隐性违规问题、要完善设立投诉举报平台,公开征集市场主体和群众关于市场准入问题的线索、要密切联系企业,主动上门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全县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收集到线索的分析和研判,在多维度核查的基础上主动做好整改提升工作。县发改委、县市监局要牵头做好违规案例的自查整改工作督导、验收和通报等工作,并及时总结案例经验教训,推动市场准入规则高效落地,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十、市场准入工作落实激励机制。建立市场准入工作落实正向激励机制,将市场准入制度落实、效能评估、违规案例处置等工作纳入县直及驻县单位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对在市场准入工作中敢于创新、善于协调、业绩突出的干部在年度考核推优、职级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县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县委改革办和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要加大各单位市场准入改革经验的挖掘和提炼,及时在县级媒体、政府官网、公众号等平台专题报道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优秀事迹与创新做法,并及时向上级部门简报、主流媒体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