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关于加强对行业组织监管规范行业准入行为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5-12-30
- 发布来源:
各行业主管单位,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全县实际,现就加强行业组织监管,规范准入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管目标
重点整治以行业自律、市场协调等名义实施的排除、限制本行业经营主体平等准入的违规行为,破除不合理门槛和隐性壁垒,确保各类经营主体在市场准入环节依法平等参与竞争,维护“全国一张清单”制度的权威性,构建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强化监管重点
1.禁止违规设置准入条件。各行业组织要严格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不得以备案、注册、认证、评比、培训等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或市场准入门槛,不得强制要求企业加入协会、缴纳会费作为准入条件。
2.禁止限制公平竞争。严禁通过制定行业规则、标准、协议等方式,限制外地企业、新设企业或中小微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3.禁止强制服务收费。不得以行业管理为由,强制企业接受指定服务或违规收费,不得利用行政资源或行业影响力谋取不当利益。
4.禁止实施垄断协议。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的达成、实施垄断协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固定价格、分割市场、限制产量、联合抵制交易等。
三、健全监管机制
(一)压实日常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全县各部门对行业组织监督和管理责任。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统筹指导行业社会组织的党建和改革发展工作;县民政局负责行业社会组织的综合监管工作;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落实,协调解决清单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县商务局负责推动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有关政策落实,遏制招商引资恶性竞争;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督促行业社会组织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打击违规收费、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组织的业务指导、行业规范和对外交往等事项的监管,督促其规范开展业务活动。
(二)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建立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牵头,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共同参与的行业组织监管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沟通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形成行业监管和服务合力。
(三)强化信用信息监管。健全行业组织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制度,建立行业组织信用档案,将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监督检查、联合抽查、专项检查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形式,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便捷高效落实,提高市场准入效能。
四、加强监管实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行业组织监管、规范行业准入行为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提升能力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加强对行业组织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其政策水平、法治意识和专业能力。鼓励行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规范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三)强化社会监督。各相关部门要公开监督电话、邮箱等,畅通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和经营主体对行业组织违规设置准入条件、妨碍公平竞争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本领域市场准入政策宣传,发挥本领域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有利于行业组织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县委社会工作部(电话:0792-4338801,邮箱:daxshgzb@163.com);县民政局(电话:0792-4362379,邮箱:daxmzj2021@163.com);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92-4332325,邮箱:fgwstzhywk@126.com);县商务局(电话:0792-4333496,邮箱:dazhaoshang3496@163.com);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792-4667701,邮箱:737649884@qq.com)。
中共德安县委社会工作部 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安县民政局 德安县商务局
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