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的《关于德安县万家岭专线公路灾后恢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德交字〔2024〕4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万家岭专线公路行车安全隐患,完善区域公路网。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德安县万家岭专线公路灾后恢复工程(项目代码为 2409-360426-04-01-182400)。
项目单位为德安县交通运输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德安县万家岭专线公路。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对万家岭道路沿线2处边坡及边沟损毁部位,进行灾后恢复;恢复边坡防106米,硬质边沟158米,土质边沟450米,清理沿线零散坡面土方4260立方米。
三、建设工期:3个月。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9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
五、招投标事宜:为严格控制工程总价,保证工程质量,工程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采用规范的方式进行。
六、请德安县交通运输局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德安县交通运输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