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发改审字〔2023〕10号
关于德安县第三中学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德安县教育体育局:
报来《关于批准德安县第三中学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德教体字〔2023〕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项目单位为德安县教育体育局。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用地面积约45.66亩,总建筑面积约2778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4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330平方米),其中包括:1、扩建5+1层教学楼两栋,面积约19189平方米;2、扩建一栋2+1层食堂,面积约8417平方米;3、扩建门卫一栋,面积约176平方米;4、扩建运动场地约8896平方米。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计划2023年3月开工,2024年7月完工,项目建设工期为17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工程总投资为11996.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6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15.14万元,预备费571.3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及一般性债券资金解决。
六、招投标事宜:为严格控制工程总价,保证工程质量,工程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的要求,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相关招标事项按《德安县第三中学扩建工程招标核准表》(见附件)要求进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德安县第三中学扩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604262022000026号)。
八、请德安县教育体育局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德安县教育体育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德安县第三中学扩建工程招标核准表
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
附件
德安县第三中学扩建工程招标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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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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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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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设计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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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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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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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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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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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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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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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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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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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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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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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场地征用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相关规费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场地清理项目和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生产准备费、基本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的等所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公开委托招标。 2.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项目单位须从中选择一家发布招标公告。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2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