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批准结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11-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2765

德安高新区2023年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招标事项核准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1-18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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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发改字〔2022125


于德安高新区2023年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西德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报来的《关于德安高新区2023年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1. 为了更好的推进德安县工业园项目发展壮大,改善德安县的投资环境,加强和改进德安县基础设施建设。原则同意德安高新区2023年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代码为2208-360426-04-01-554656
  2. 项目建设地点:德安县西外环路以西、青山路以北
  3. 建设内容及规模:

1)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总用地面积203533.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6426.1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25950.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5.3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25950.8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1337.01平方米,容积率1.256,建筑密度56.32%

2路网改造工程

路网改造工程:西外环路改造长约600米,宽25米、德青路延伸线新建工程长约800米,宽30米。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等。

  1. 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79720.47万元,其中建建筑工程费46509.54万元、设备购置费9350.45万元、安装工程费10643.47万元、工程其他费用3311.79万元、预备费5585.22 万元、建设期利息4320.00万元。其中申请债券融资60000万元;建设单位自筹19720.47万元。
  2. 建设时间:工期为24个月。
  3. 招投标事宜为严格控制工程总价,保证工程质量,工程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的要求,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相关招标事项按《德安高新区2023年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核准表》(见附件)要求进行。
  4. 本文件有效期限为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文件有效期内如未开工建设,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请接此批复后,抓紧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委托有资质的持证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附件:德安高新区2023年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核准表




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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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德安高新区2023年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核准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场地征用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相关规费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场地清理项目和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生产准备费、基本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的等所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公开委托招标。

2.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项目单位须从中选择一家发布招标公告。



审批部门盖章

202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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