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等专项规划,并负责指导各部门及基层单位的计划工作,检查监督计划的执行,做好全县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综合平衡和比例关系的协调;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根据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县实施国家和省、市生产力布局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具体意见,并负责协调和监督实施,引导和促进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研究提出县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发展重大问题;制定工业行业规划;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研究制定现代化发展规划;负责拟定烟花爆竹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有关标准、规范。
3、搞好全县宏观经济的预测和监督,及时研究分析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态势和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定期发布分析报告和有关经济信息,综合协调各主要经济杠杆的运用,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咨询服务等途径,保证各项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研究提出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综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调查研究地方金融发展有关问题;指导县股份制改革工作。
4、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平衡资金来源,引导资金投向,研究提出全县投资和建设领域重大措施,安排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审批和上报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计划管理;安排全县长期投资资金的年度计划,会同县经贸委报批限额以上技改项目;参与安排全县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计划和全县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以及勘察设计市场的规范管理。组织和管理县重点项目稽查工作;管理和协调县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县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编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扶助贫困乡村经济开发计划,并负责组织规划的实施;组织农业资源和农业自然生态环境的调查,评价和动态监测工作,负责修订各类农业资源区划,搞好区划成果应用,负责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实施。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
6、研究提出全社会资金平衡计划,衔接财政、金融计划,编制和申报全县储备粮、储备物资的收储、动用计划,管理国家统配物资,制定重要商品调控的政策建议,研究市场法规,指导和促进市场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组织制订全县的重点区域的主要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流通环节中的重大调控政策。
7、研究制定全县价格政策,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调控全县价格总水平。
8、研究提出全县对外贸易、经济技术合作和利用国外资金的方针和政策,合理确定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投向;研究并编制借用世界银行贷款、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双边政府贷款、商业贷款计划和外商直接投资计划、境外投资计划;审批和上报全县外资贷款项目、外商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9、协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出版、旅游、人口、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发展规划和计划,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社会事业与经济协调发展;规划管理和实施全县信息工作。
10、研究和制定全县产权交易的有关政策、措施,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国有产权交易工作。
11、承担全县国防经济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相关职能。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1个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5人。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员1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7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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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916.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0.17万元,较2020年增加2473.51万元,增长558.49 %;本年收入合计2836.23万元,较2020年增加2492.39万元,增长724.87%,主要原因是:经费中含了行指工程款,造成经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789.29万元,占95.64%;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2916.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916.4万元,较2020年增加2473.51万元,增长558.49 %,主要原因是:经费中含有行指工程款造成经费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80.1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剩余资金,无结转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14.5万元,占14.21%;项目支出2501.9万元,占85.79%;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9.1万元,决算数为29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4.3万元,决算数为233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4%,主要原因是:经费中新增行指工程款追加项目资金导致。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宣传片制作追加项目资金导致。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8万元,决算数为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93%,主要原因是:控制了卫生健康支出。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7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能源消费指标交易服务费追加项目资金导致。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三天储气天然气费用追加项目资金导致。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万元,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6%,主要原因是:控制了人员住房保障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2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4%,主要原因是:按人员养老基数实际支出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4.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67.63万元,较2020年增加65.16万元,增长32.1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经费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3.87万元,较2020年增加112.94万元,增长435.56%,主要原因是:日常工作经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没有发生。
(四)资本性支出8万元,较2020年增加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办公用品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万元,决算数为7.33万元,完成预算的77.16%,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09万元,增长17.4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没发生因公出国(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因出国(境)费用。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没有发生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万元,决算数为7.33万元,完成预算的77.16%,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09万元,增长17.47%,主要原因是新增下设营商办办公室,接待有所增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费用。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7批,累计接待54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严格按要求控制十人以下三人陪同原则接待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费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6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94万元,增长435.56 %,主要原因是:新增下设营商办办公室和往年办公经费未及时清账。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办公用房0平方米。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3.0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66.37%(当年执行资27.92万元,因按实际合同支出)。
组织对““十四五”规划编制”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绩效评价最终得分为75分,绩效评级为“良”。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789.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9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最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级为“优”。
德安县发改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21年德安县发改委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判断其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明确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合理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指标体系和方法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按照相关绩效评价文件的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分析比较、逻辑判断、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分为投入管理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方面,各占 30%、40%、20%、10%,具体见附件。
(三)绩效评价实施
1、成立绩效评价组,初步了解基本情况,提请单位准备绩效评价资料;
2、德安县发改委报送2021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及账务、履职相关资料和2021年工作总结;
3、满意度调查和归纳汇总。现场抽样进行满意度调查,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对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4、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20201年单位履职情况
一年来,全县经济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我委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就今年以来我委具体工作汇总如下:
(二)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我委一直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视为主责主业。始终坚持“项目为先、项目为大、项目为王”理念,全面落实省市关于“项目大会战”的工作部署。成立领导机构,由县长任总指挥,压实层级责任,制定了《德安县“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工作方案》。全县目前列入省重点项目4个,年度计划投资35.5亿,实际完成投资49.30亿,年度投资完成占比138.87%;省大中型项目24个,年度计划投资95.8亿,实际完成投资130.06亿,年度投资完成占比135.76%;市重大项目88个,年度计划投资198.54亿,实际完成投资211.44亿,年度投资完成占比106.50%。
(三)全面优化行政审批。为有效规范政府投资资金和项目管理,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投资效益,制定出台《关于印发德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牢固树立“一切为了项目、一切为了群众”的服务理念,开展了“延时错时”服务、“容缺审批+承诺制”审批、“绿色通道”审批和“保姆式”服务。全县已有70个项目实行“容缺审批+承诺制”审批。今年以来通过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赋码294件,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备案57件,总投资约97.51亿元;政府投资项目网上办结72件,总投资约12.64亿元。招投标核准事项16件,节能审查批复21件,代收规费1154.16万元。窗口工作人员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求真务实,得到服务对象一致好评,多次被评为“优秀服务明星”。
(四)积极做好争资争项。牢固树立抓争资争项就是抓发展机遇、就是抓经济社会发展的思想,充分发挥争资争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作用。今年共争取项目资金4.8982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0.2863亿元,省财政基础设施建设0.1209亿元,中央地方债资金4.4910亿元,主要用于我县基础设施、棚户区及老旧小区改造、高标准农田、县医院和中医院等方面,大力支持了我县各项公益性项目建设,有效缓解我县基础设施,公益性事业项目等支出压力。
(五)探索能源发展新形式。一是积极做好可再生能源试点工作。成功申报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并制定上报了《德安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和《德安县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试点方案》,初步确定了“以点带面、综合开发”的试点思路,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计划以分布式光伏开发为主、以风电开发为辅,在““十四五””内,全县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约240MW。同时,广泛接触业内知名能源企业和研究院所,广泛洽谈招商,为市场选择战略合作伙伴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做好光伏扶贫电站日常运维监管。加大对乡(镇)村光伏扶贫电站的检查力度,联合扶贫办开展扶贫电站“脏乱差”集中整治活动,并对质保到期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进行复验,对不符合要求的电站下达整改通知书,确保电站有序平稳高效运行。三是制定《有序用电工作方案》。成立县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在迎峰度夏等用电高峰时期,做好有序有电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及保证供电设备安全运行。四是做好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今年共检查能源企业20余次,发现安全风险点3处,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对所有能源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切实做好当前能源安全生产工作。
(六)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县环委会的工作部署,积极牵头做好县绿色专业委员会各项工作,已制定《德安县绿色专业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确定了35项工作重点,明确了工作举措和实现途径,大力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出台了《关于做好2021年生态文明宣传月相关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全省第二个生态文明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制作宣传栏和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全县上下营造了浓厚的生态文化氛围。活动月期间我县在市级以上相关媒体上发表了相关报道18篇。此外,紧抓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契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力量的配备,已成立县生态文明建设中心,核定编制5人。
(七)全力推进能耗“双控”。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制定出台《德安县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购买余量”的方式加强能耗开源节流,全面深化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根据县统计局数据,我县三季度万元GDP能耗为0.4409吨标准煤/万元(2020年市万元GDP能耗为0.477,省万元GDP能耗为0.4047),同比增长37.2%,较上半年下降2.7个百分点,形势稍有好转,但单位GDP能耗仍然不降反升。德安县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52.17万吨标准煤,比去年同期增长52.7%,GDP增幅(11.3%)。其中产业能源消费45.69万吨标准煤,占全社会能源消费量的87.6%;居民生活能源消费6.48万吨标准煤,占全社会合能源消费量的12.4%。
(八)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牵头制定出台了《德安县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21年工作计划》和《德安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21年工作计划》,2021年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两个专项小组共涉及改革任务75项,目前各项改革工作正扎实有序推进。
(九)物价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对加强价格监测预测预警。新增了四个价格监测点,重点对米、面、食用油、猪肉、蔬菜等61种主要商品和粮食进行采价、审核、汇总,今年监测中心共完成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数据上报160起。二是依法开展成本调查监审工作。开展了德安县课后服务费成本核算、德安县老年公寓收费成本核算、德安县农业用水水价成本核算、农村公墓管理费收费标准成本调查。三是扎实做好涉案涉纪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2021年1-12月共完成涉案件价格认证45起,涉案金额77.33万元。四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规范我县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同时,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五是做好政府定价。做好了课后服务费、农业用水水价、农村公墓管理费等政府定价工作。六是开展专项整治。一方面开展殡葬行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加强殡葬业价格管理。另一方面做好“双减”工作,制定了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加强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周末分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七是积极配合做好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和监督检查。对照部门职责,及时进行自查,梳理问题清单。在河东粮食加工厂鄱禾实业有限公司和种粮大户郭依能处设立两处粮食收购监测点,加强部门联动,会同农业农村局、农发行提出启动2021年国家最低粮食保护价预案。
(十)促进服务业做优做强。我委定期组织服务业调度分析会议,定期通报相关服务业情况,加强对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对策建议。1-10月,我县规模以上服务业市级反馈报情况:全口径营业收入34419万元,增速17.1%,全市排名第11;核算口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1848万元,增速6.6%,全市排名第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8085万元,增速24.5%,全市排名第9;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3512万元,增速21.8%,全市排名第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1379万元,增速35%,全市排名第7;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666万元,增速41.6%,全市排名第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1848万元,增速6.6%,全市排名第6。截至12月17日,共有12个乡镇建立了拟入统企业库, 联系帮扶拟入库企业25户,目前,通过国家审核1户;通过省级审核3户;通过市级专业审核6户,正在审核的5户。申规形势好于往年。
(十一)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对接省、市区域处室,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二是认真开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赶超倍增行动方案》2021年度任务分解工作调度;三是积极组织相关部门申报项目,目前,已申报总投资4000万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蒲亭镇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132万的省基建投资以工代赈专项吴山镇湾里曾家桥危桥重建工程项目。
(十二)统筹协调固投运行。坚持以大项目引领大投资,以大投资带动大发展,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在固定资产投资中“压舱石”的作用,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积极协调调度,加强跟踪服务。1-10月,德安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1.92亿元,同比增长11.6%,其中,工业固投完成86.20亿元,同比增长8%;房地产固投完成21.69亿元,同比增长90.7%;非工业固投完成14.02亿元,同比增长-22.2%。民间投资完成84.52亿元,同比增长3.6%。
(十三)强势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持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部署落实落地。制定出台了《德安县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2021年工作要点》和《2021年德安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强化了全面协调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工作举措。根据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共性问题,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举一反三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目前已排查出的3个自查问题,通过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限定整改期限等措施,现已全部销号办结。同时,积极与三峡集团开展合作对接,为我县博阳河水环境和城市、工业污水等制定污染综合治理合作方案。
(十四)扶贫工作有效衔接
今年9月,组织部把我委从磨溪乡磨溪村调整到磨溪乡五星村包村帮扶。我委积极对接五星村支部,共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的同时,及时传达学习了县“优环境、转作风、开新局”会议精神,县两会会议精神、市党代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和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 509.05万。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80.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140.3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4.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2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28.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4.1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8.02万元,其他支出40.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1.23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万元,其他支出83.0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74.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02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0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99.1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7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25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2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7.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2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4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5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其他支出40.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 年部门本级及下属参公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81.3万元,比 2020 年预算减少158.61万元,降低66.11%。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 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长0万元, 主要原因是:包含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9.5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预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 0万元, 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后,人员及车辆维护支出减少。
““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 |||||||||
| 项目名称: | ““十四五””规划编制 | ||||||||
| 主管部门: | 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 ||||||
|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83.02 | 83.02 | 27.92 | 10 | 33.63045 | 3.363045 | ||
| 其中:财政拨款 | 83.02 | 83.02 | 27.92 | - | 33.63045 |  | |||
| 其他资金 |  |  |  | - | 0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初步完成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资金完成拨付 | 根据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已完成,资金已拨付。 |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绩效目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坚持内外结合,联动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县相关部门调研和共同讨论规划编制会议次数 | 6次 | 100.00% | 6.54 | 6.54 |  | |
| 形成““十四五””规划体系 | 形成一个综合性规划纲要 | 100% | 6.42 | 6.42 |  | ||||
| 质量指标 | ““十四五””规划充分适应时代要求,符合发展规律,反映人民意愿 | 高质量通过县人大会审批 | 100% | 6.42 | 6.42 |  | |||
|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会计核算合规性 | 合规 | 100% | 6.42 | 6.42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十四五””规划前期调研时间节点 | 2020年9月30日 | 4.95% | 6.42 | 0.32 |  | |||
| 完成““十四五””规划审议发布时间节点 | 2021年6月30日 | 4.95% | 6.42 | 0.32 |  | ||||
| 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时间节点 | 2021年12月31日 | 4.95% | 6.42 | 0.32 |  | ||||
| 成本指标 | 项目资金支出成本 | <=83.02万元 | 33.63% | 6.42 | 6.42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发挥““十四五””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促进社会德安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 作用明显 | 100% | 6.42 | 6.42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发挥““十四五””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指导德安县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 | 作用明显 | 100% | 6.42 | 6.42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发挥““十四五””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促进德安县生态环境水平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100% | 6.42 | 6.42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明确德安县““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蓝图 | 蓝图实现可期 | 100% | 6.42 | 6.42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上级单位满意度 | 批复同意规划 | 100% | 6.42 | 6.42 |  |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111.11% | 6.42 | 6.42 |  | ||||
|  | |||||||||
| 总分 | 100 | 75.063045 |  | ||||||
涉案财物鉴定和价格监测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 |||||||||
| 项目名称: | 涉案财物鉴定和价格监测工作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 ||||||
|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5 | 100 | - | 2000 |  | ||
| 其他资金 |  |  |  | - | 0 |  | |||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5 | 100 | 10 | 2000 | 200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用于2021年开展涉案财物鉴定和价格监测等日常工作经费 | 涉案财物鉴定和价格监测工作有序开展,日常工作经费已拨付完成。 |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绩效目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理案件数量 | >=50件 | 100.00% | 11.25 | 11.25 |  | |
| 质量指标 | 办理案件质量较高,无明显有失公允而引发的异议 | 异议0件 | 100% | 11.25 | 11.25 |  | |||
| 时效指标 | 办理案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的执行率 | =100% | 100.00% | 11.25 | 11.25 |  | |||
| 成本指标 | 项目资金支出成本 | <=5万元 | 100.00% | 11.25 | 11.25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给予司法行政案件中涉及财物价值进行认定,保障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 作用明显 | 100% | 11.25 | 11.25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给予司法行政案件中涉及财物价值进行认定,确保相关的司法、行政流程正常进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 作用明显 | 100% | 11.25 | 11.25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财物价值认定公正公平,提高部门公信力 | 作用明显 | 100% | 11.25 | 11.25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财物价值认定当事人满意度 | >=90% | 100.00% | 11.25 | 11.25 |  | ||
|  | |||||||||
| 总分 | 100 | 290 |  | ||||||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德安县发改委2021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内设4个,分别是:投资协调股(行政许可服务股)、生态建设股(能源股)、综合业务股(办公室)、价格综合股。核定我单位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11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16人。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负责监测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县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4、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有关工作,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管理权限审批、备案、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核定工程概算,控制投资规模。按管理权限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6、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7、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8、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和参与拟订人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人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9、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制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有关工作。承担能效标识管理职能。
10、牵头起草或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出台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11、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研究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2、研究全县交通运输发展状况,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参与交通运输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全县铁路建设发展,协调落实国家、省、市铁路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口衔接省、市有关厅局、铁路投资和行业主管部门等,协调推进铁路建设项目的规划研究、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负责铁路项目建设方面的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
13、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能源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成品油(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不含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组织协调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电力运行行业管理工作,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能源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督促煤炭、电力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协调推进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督促供电企业落实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的停供电措施,协调供电企业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
1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政策、规定。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按照商品和服务的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拟定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指导、协调县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开展全县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预警,发布价格变化动态。开展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和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开展全县涉案(刑事)、涉纪、涉税财物的价格认定、复核工作,协调处理价格纠纷。对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调整组织价格听证。组织实施或停止全县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提出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的建议,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情况
(一)““十四五””规划编制
根据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启动。为有办、有序、有质持续推进好此项工作。
““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项目总资金为83.02万元,为全额财政预算拨款,使用时报批。
(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立项根据九府厅字【2018】42号文。
通过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目的,实现科学管理,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省、市发改委、重点办下达的各项目工作目标任务。
2020年未发生此项费用。
给予司法行政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和仲裁案例)中涉及财物价值进行认定,确保相关的司法、行政流程正常进行,保障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资金83.02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7.92万元,结余资金55.1万元,执行率33.63%。
2、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资金40.8万元,2021年未发生此项费用。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2021年度项目经费得到充分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不足,主要因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有时处理得不够及时,需要进一步改进。下一步将继续按照上级部门及县财政局相关要求认真做好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县财政拨款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用于机构正常运行及日常开支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行事业单位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包括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