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2-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2002-006005001-2018-0115 责任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2-15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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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导读:

    

 

第一部分  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分析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预测、预警,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和措施;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意见;牵头推进综合性改革试点;提出有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制度创新的政策措施建议;参与拟订有关社会、民生等方面的改革政策;

(三)研究提出全县产业发展战略,拟订全县重大基础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全县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指导和协调服务业发展;审批、核准和审核上报建设项目。

(四)负责重大项目及县级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审核上报,以及项目节能的审批、核准;负责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核准作。

(五)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社会发展水平的评价和形势分析;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民政等社会事业和国防建设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各类社会发展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上报;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等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建议;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

(六)推荐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几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5人;年末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人员1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831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439万元,较2016年增加56万元,增长15%;本年收入合计7874万元,较2016年增加6591万元,增长514%,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19万元,占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654万元,占9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831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248万元,较2016年增加7020万元,增长572 %,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64万元,较2016年减少375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242万元,占99%;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6万元,占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4万元,决算数为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0万元,决算数为  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主要原因是: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决算数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完成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完成住房保障支出。

(五)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万元,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完成其他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57万元,较2016年增加89万元,增长131 %,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6万元,较2016年减少4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万元,较2016年减少71万元,下降64 %,主要原因是: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20万元,较2016年减少980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9万元,决算数为12.2万元,完成预算的82%,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5万元,增长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万元,决算数为  9.3万元,完成预算的94%,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1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58%,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4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增加16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部门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已经交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处理,但是财务系统中未及时处理,2017年度报表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县财政拨款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用于机构正常运行及日常开支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行事业单位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包括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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